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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忘记拉手刹 发生剐蹭负全责

来源:发布者:时间:2019-09-12

运城晚报讯 9月9日,临猗县居民荆某停车后,忘记拉手刹,结果车辆向前滑行,与一辆停放在路边的轿车发生剐蹭。经调查,荆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当天,荆某驾驶车牌号为晋MJEXXX的小型轿车去市场买菜。下车后,荆某忘记采取制动措施,没有拉紧手刹,结果轿车向前滑行,撞到了停放在泊车位的一辆晋M9QXXX小型轿车,导致双方车辆反光镜、车门等不同部位受损。

临猗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经现场勘查和详细询问,确定荆某未采取有效制动措施,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负事故全部责任。经协调,目前当事双方已达成一致协议,由荆某负责赔偿受损车辆的全部维修费用。

民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在停放车辆时一定要采取制动措施,特别是在有一定坡度的地方停车,可以找一块砖头或其他物体垫在轮胎下,避免溜坡引发事故。 (王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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