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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纪委监委做好四本台账促进“主动交待、自动投案”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19-09-11

本报讯 为规范受理违反党纪、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党员、监察对象到本级纪委监委主动交待、自动投案工作,根据省纪委监委相关精神,绛县纪委监委按照依规依纪依法、加强请示报告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分类,设立四本台账,形成配合机制,确保主动交待、自动投案工作有序开展。

四本台账,即受理主动交待、自动投案(来访)处置台账,对于来访人员做好接待、谈话、记录等工作,通过分析研判对具体情况进行处置;受理主动交待、自动投案(信、网、电)处置台账,对于通过来信、举报电话、举报网络方式表达主动交代、自动投案意愿的,按照分级办理原则,由信访举报部门立即将材料移送本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或者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并单独转送相关材料;受理主动交待、自动投案(涉及上级党组织管辖的干部)处置台账,涉及上级党组织管辖的干部,接待人员第一时间报告本级纪检监委主要负责人;主动交待、自动投案办理情况台账,对于办理情况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做好登记反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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