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登录|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要闻>

芮城用“纪检监察建议”开良方治根本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薛 娜时间:2019-08-26

本报讯 今年以来,芮城县纪委监委在处置涉案单位相关案件线索的过程中,以问题为导向,深刻剖析发案的深层次原因,查找并梳理涉案单位存在的管理漏洞,在执纪问责的同时,向涉案单位提出监察建议,既处理了违纪这个表象,又根治了病灶。目前,该县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36份,建议内容涵盖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财务管理及部门法规执行等方面,解决共性突出问题15个,取得了明显效果。

找准病根,精准建议。针对案件查办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该县以调查认定的事实为基础,结合办案中走访了解、谈话交流等环节中获取的信息,剖析案发根源,找准病根,从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准确定位,从制度层面找准切入点,向涉案单位提出精准建议,督促问题彻底整改,推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今年以来,该县向涉案单位提出的47条纪检监察建议均被采纳,涉案单位对纪委监委的工作也有了新的认识,形成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共同发力的局面。

认真分析,分类指导。在下达监察建议书时,该县注重运用案件查办成果,认真研究涉案单位业务职能特点、廉政风险点以及问题成因,直指病灶,并分类指导,对于个性问题,要求举一反三,以案释纪,做好风险防范;对于共性问题,要求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形成长效机制。

跟踪监督,督促整改。该县纪委监委在审慎发出纪检监察建议通知书后,立即与被建议单位一把手进行沟通,对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建议内容、法律效力及整改要求作以说明,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对建议的采纳情况、整改情况要求被建议单位及时反馈,并责成专人跟踪监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确保纪检监察建议发挥实效。 

网站声明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