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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学苑路与红旗街交会处附近一违章建筑被依法拆除

来源:发布者:时间:2019-08-20

运城晚报讯(记者 祁克宁)8月15日,在市区学苑路与红旗街交会处附近,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东片区八中队执法人员,依法对一处占道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今年以来,为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舒适整洁的城市环境,市城市管理局在中心城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市容环境大整治行动。整个活动要求全面净化城市环境,消除一切影响市容市貌的不文明行为,特别是占道经营及违章乱搭乱建等行为。近期,根据市容巩固提升方案的要求,八中队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市区学苑路与红旗街交会处附近一临街门店,擅自占道搭建违章建筑。

发现这一情况后,执法人员立即上报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并同当事人进行交涉。根据执法队的安排,执法人员依照城市管理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违章占道行为,限期三周之内自行拆除违章搭建,清理干净建筑垃圾,恢复原貌。但当事人多次推脱,甚至关掉手机无法取得联系。为此,执法人员只能依照有关规定,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在拆除现场,八中队执法人员组织工人有序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并清理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八中队队长雷利军说,擅自占用城市公共空间本身就是违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他们依照程序下发整改通知书。但部分商家不配合执法,执法人员只能依法对违章搭建的临建进行拆除。在此,他希望通过晚报提醒广大商家和市民,城市公共空间属于全体市民所有,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擅自占用公共空间乱搭乱建。如需要临时占用,可向有关部门申报。待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按规使用。如擅自占用,一经发现,执法队将依法予以拆除,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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