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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城市垃圾回收

来源:发布者:时间:2019-08-09

到了清代,城市卫生状况似乎并不太好。尽管清代时,将唐律中的“其穿垣出秽污者,杖六十”,改成了笞四十,但执行起来效果并未好转。《燕京杂记》中这样记载:“人家扫除之物,悉倾于门外,灶烬炉灰,瓷碎瓦屑,堆积如山,街道高于屋者至有丈余,人们则循级而下,如落坑谷。”人们直接把家里的垃圾扫到路上,最后导致城市路面比两旁的房子还高。

1906年5月至8月,日本人德富苏峰来中国游历了78天,其间他到过苏州、杭州。回国后,他写了一本书——《七十八日游记》,他在书中说当时的杭州城居民:“把街头当成垃圾场,似乎成了人们的一种习惯,甚至并不在乎自家门前的垃圾会堆积如山。”

当时,为了防止代谢物随意倾倒到街道上,杭州城开始建起了一些露天公共厕所。但其臭秽不堪,不可靠近,在炎热季节,更是恶臭弥漫。“粪头”“屎阀”们把公共厕所当成财源,卖给郊区百姓作农家肥,却鲜有环保措施。以至于上公共厕所成了杭州城的一个麻烦事:一到早晨,要上厕所的杭州人就如同在火车站排队买票般,排很长的队。

苏州、杭州的环境如此恶劣,是不是没有管理部门呢?答案是否定的。当时苏州、杭州成立了警务公所,下辖总务课、行动课、司法课和卫生课等。卫生课主要职责就有清理街道、修补厕所、管理水井等,只不过官方警务公所卫生课的不作为,才导致此种局面。

鉴于此,苏杭商会开始进行社会自治,以解决公共卫生问题。两地的一些街道纷纷成立了自治团体——市民公社。公社接受苏州商会的领导,受其保护,活动经费则自行筹措解决。1909年,苏州观前大街市民公社制定了章程,其中有“卫生方面清洁街道、通沟”的条款。其他街道的市民公社所订立的章程也有类似条款,经过多方面的努力,最终两个城市的卫生状况得以缓解。

同样是清末,北京城的卫生状况也得以缓解。其中一个明显变化是,北京城的各条街道开始大量修建厕所,并对随意便溺的现象加强了管制。而且,当时也设置了专门的车辆和人员回收粪便,他们当时以摇铃为号,提醒老百姓。《京华百二竹枝词》曾记载:“粪盈墙侧土盈街,当日难将两眼开。厕所已修容便溺,摇铃又见秽车来。” (《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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