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者:时间:2019-06-24
运城晚报讯(记者 樊朋展)近日,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获悉,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印发了《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对普通护照和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进行调整。自2019年7月1日起,因私普通护照由160元/本降为120元/本,往来港澳通行证由80元/本降为60元/本。
2019年7月1日前已受理的证件申请,仍按原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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