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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纪委监委全力提高案件审查调查质量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丁卫娜 李建梁时间:2019-06-20

本报讯 为提高案件审查调查质量,绛县纪委监委近日出台《案件交叉审理工作制度》,明确交叉审理的分组、程序、要求、考核机制等,在保障案件审理时限的同时达到开拓思路、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目的。

明确分组,严格程序。把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划分为审理组,按照查审分离的原则确定审理组,由审理组履行审理工作程序,拟定《审理报告》后交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审核。案件审查人员通过审理案件,从审理视角看执纪审查调查工作。

坚持原则,严把质量。在县纪委监委审理室组织指导下,乡镇纪委之间或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之间交叉审理案件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要求,从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3个层面进行分类审理,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审理意见。

纳入考核,推进落实。建立和完善交叉审理工作考核机制,将交叉审理工作纳入乡镇纪委、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年度考核内容,确保交叉审理落到实处。

自今年5月交叉审理制度出台以来,绛县纪委监委已经交叉审理20余案。通过交叉审理,该县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不断提高案件查办水平,案件的审结效率和质量得到有效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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