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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荆轲刺秦王”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19-04-30

  ■赵战生
  战国后期,秦国经过商鞅两次变法,国力大增,迅速崛起。秦嬴政继承王位后,加快了东扩步伐,如狼似虎的秦军相继攻灭韩、赵,逼近燕国。
  燕国国君名喜,自知无力抵御,惊恐不已。而太子丹犹自镇定,派荆轲入咸阳刺杀秦王,欲作拼死一搏。
  荆轲刺秦虽以失败告终,却演绎了一曲剑气横秋、令人荡气回肠的乱世悲歌,更因此赢得了侠义英雄的千古美名。
  其实,如果细读《史记》里的有关记载,也许你就对燕太子丹与荆轲,有了不同以往的新认知:他们各有私欲,皆非纯粹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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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合纵抗秦,燕国与赵国结成联盟,并将太子丹留在赵都邯郸为人质。秦嬴政自小在邯郸长大,与太子丹结为玩伴,相交甚欢。
  赵国灭亡,太子丹又被作为人质,带到秦国。秦嬴政为王之后,以天下军国为重,少了儿时的天真烂漫,太子丹未得善待,因而衔恨。
  辗转经年,太子丹脱秦归燕,又逢秦军压境,国家面临灭顶之灾。太子丹听从义士田光之言,访得孤胆侠客荆轲,请其出手相救。他的计划是:“诚得劫秦王,使悉反诸侯侵地,若曹沫之与齐桓公,则大善矣;则不可,因而刺杀之。”
  开始,荆轲拒绝了太子丹的请求。他在待价而沽。为了深结其心,太子丹封荆轲为上卿,又天天陪他游乐宴饮。一次,两人来到东宫池畔游玩,荆轲随手捡起一块瓦片,投掷乌龟,太子丹尽出金丸,以代瓦片,供其挥霍;太子丹有匹千里马,两人共乘之,听荆轲说马肝味美,太子丹即杀马献肝。尤其令人惊悚的是,在华阳台酒宴上,一位美女操琴浅唱,击鼓奏乐,荆轲惊叹:“好手!”太子丹竟令人将美女双手剁下,盛在玉盘里让荆轲把玩。
  荆轲的各种私欲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深感太子丹知遇之恩,这才答应深入虎穴,赴汤蹈火,为太子丹卖命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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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轲本是卫国人,喜好读书击剑。他曾毛遂自荐,向卫元君献计,而卫元君不用。卫国灭亡后,他四处游历,到过赵国的邯郸、榆次等地,最后来到燕国。
  在榆次,荆轲慕名与江湖剑客盖聂论剑,盖聂认为他剑术不精,对他“怒目而视”。到了燕地,荆轲结识了以屠狗为生且喜欢击筑(古乐器)的高渐离,两人成为莫逆之交。他们经常在市井喝得酩酊大醉,醉里引吭高歌、相拥而泣,毫不理会旁人诧异的目光。
  太子丹报仇心切,屡屡催促荆轲实施刺秦计划,还派十三岁就敢杀人的秦舞阳给他当帮手。为了保证一击毙敌,太子丹花重金从赵国购得一把锋利无比的匕首,又以剧毒淬之。
  为了能近距离接近秦王,荆轲要求太子丹备好两份大礼:一是秦叛将樊於期的人头;二是燕国膏腴之地督亢的地图。樊於期本是秦国大将,因故叛逃至燕,秦王震怒,悬赏“金千斤,邑万家”捉拿。听说荆轲刺秦,能报自己的大仇,樊於期拔剑抹颈,自献其头。
  公元前227年深秋的一天,身着一袭白衣的太子丹,来到易水河边,为荆轲与秦舞阳壮行。高渐离含泪击筑,荆轲慷慨悲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歌罢,荆轲登车而去,再未回望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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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咸阳,荆轲以千金买通秦王宠臣中庶子蒙嘉,得以晋见秦王。接着,就发生了“图穷匕见”惊心动魄的一幕。在秦王惊愕不已的刹那间,荆轲一跃而起,左手拉住秦王的衣袖,右手持匕首比划着要刺。他之所以没有果断直刺,一下要了秦王的命,是因为太子丹有言在先,要生劫秦王,逼其退还被侵的土地契约,如遭拒绝,再杀之。
  秦王挣扎着断袖而逃,围着大柱转圈子。丹墀下的卫士因无王命,不敢冲上去救驾。秦王虽有佩剑,但因剑太长,急切间不能拔出。在此千钧一发之际,幸亏侍臣夏无且以药囊相击,为秦王负剑而抽赢得了时间。他挥剑连连砍杀,荆轲身受八创,倒在血泊之中。而那位见到秦宫威仪,吓得脸都变了颜色的秦舞阳,早被秦宫卫士砍成了肉酱。
  荆轲刺秦五年后,秦将王翦率兵灭燕。燕王喜与太子丹遁入辽东,惶惶不可终日。在梦想复国的侥幸心理支配下,燕王喜听从代王嘉之言,派人杀了太子丹,以媚秦王。秦王怒气未消,仍四处追捕太子丹及荆轲的故友。
  高渐离改名换姓得以逃脱,后流落咸阳。因其筑艺精湛,余音绕梁,有人把他推荐给已横扫六合、南面称孤的秦始皇。在进宫前,高渐离把许多铅块装进筑匣,准备用于击杀秦始皇。
  及至进宫,有人认出了伪装后的高渐离。秦始皇却很想听高击筑,赦免了他的死罪,只把他的眼睛用马粪熏瞎,以示惩罚。高渐离乘隙趋前,以匣击始皇,不中,被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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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马迁在《史记》里,专设了《刺客列传》,共有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五人入选。对于“刺客”的定义,《辞源》与《辞海》的表述是:怀挟兵器进行暗杀的人。若以此衡量,曹沫在齐鲁盟坛上,用利刃威逼齐桓公归还鲁之失地,便不能算“刺客”。理由很简单,他并没有“暗杀”。其实这样的情景,在秦国也曾出现过,那就是唐雎不辱使命的故事。
  在司马迁所列的五名“刺客”中,以荆轲刺秦最为悲壮,以豫让刺杀赵襄子最为复杂。
  豫让,晋人也。他先在中行氏手下做事,因不受重用,转事智伯,智伯待他甚厚。赵襄子在晋内战中,联合韩、魏两家,灭了智伯,还把他的头骨漆成了饮器。
  抱定“士为知己者死”的信念,豫让决心为智伯报仇雪恨。他先扮作佣人,潜伏在茅厕里,伺机刺杀赵襄子。赵识破机关,将其拿下,转念觉得这是位义士,便将他释放了。不久,豫让又以漆涂身,吞炭变哑。他身着破衣,行乞街头,连妻子都认不出他了。
  一日,豫让藏在赵襄子必经的一座桥下,欲乘其不备猛然出击。也是赵襄子命不该绝,刚至桥头,其马便惊跳嘶鸣起来。赵襄子心觉有异,急令军士搜索。
  豫让再次被执。他请求赵襄子脱下外袍,让他刺上几刀,以酬夙愿。赵襄子感其忠义,允其所请。事毕,豫让自刎而亡,完成了阿Q式的精神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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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观史上刺客,无不以谢私恩为精神动力,以暗杀为行动方式,希冀以此标新立异,笑傲江湖,名传天下。在这种自我陶醉的变异英雄观驱使下,他们不惜自残自伤,以求阴谋得逞。除了豫让的漆身吞炭,还有要离的断臂刺庆忌,从故事的开头,就带有漠视生命的血色印记。
  再者,刺客无一例外,都是替那些失位、失势、失意,心怀怨恨者出气报仇,很少顾及天下大局,亦无论他们的诉求是否合理,只是一味盲从蛮干。这就有违天下公理,为他们自以为高尚的“忠义”,蒙上了一层灰色的阴影。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所谓“战国七雄”,是由春秋几十个诸侯小国兼并、融合而成,它们最后的归宿,也必然是归于天下一统。燕太子丹不识时务,仍想画地为牢,抱残守缺,独享尊荣,显然只是一厢情愿。荆轲参不透天地玄理,为感私恩,甘受驱使,只身弄险,实乃螳臂当车。
  还有,刺客专以暗杀为能事,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一种反动与挑战,背离民心,违背民意,与“天下大同”的愿景,格格不入。
  更为可怕的是,当此类暗杀行为相沿相袭,衍化变异为恐怖主义时,便成了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的罪恶渊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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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伯拉罕·林肯,是一位伟大人物,曾两度当选美国总统。他的最大贡献是结束了美国南北战争,解放了黑奴,维护了联邦,为美国带来了希望与光明。正如美国陆军部长斯坦顿所说:“他现在是属于一切时代的人物了。”
  无产阶级革命导师马克思也对林肯予以高度评价,说他是“达到了伟大境界而仍然保持其优秀品质的罕有人物”,“在他成为殉难者倒下之后,全世界才发现他是一位英雄”。
  对于这位矢志追求和平、民主,与黑暗势力殊死相搏的“人类之友”,美国的反动集团却视他为克星,不断派凶手行刺。前两次刺客失手,只是击落了他头上的帽子,后又连连发出恐吓信,进行威胁。据说,林肯收到的此类信件,就有八十多封。政府要员们十分担心,纷纷提醒总统注意自身安全,他却泰然自若地对国务卿西华德说:“我知道我处在危险之中,但我不想把这种恐怖放在心上。”
  1865年4月14日晚,林肯去福特剧院看戏,被潜伏在剧院里的刺客布思射中头部,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美国,像林肯这样遇刺身亡的总统就有四位,另外三位是:就任总统才4天的詹姆斯·A·加菲尔德、威廉·麦金利以及年仅四十六岁的约翰·肯尼迪。
  历史经验证明,刺客暗杀只是一股暗流,一片乌云,一块碎石,只能得逞一时,根本不可能遏止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
(编辑: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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