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绥边区土地证 梁冬 摄
本网讯 近日,在新绛县三泉镇席村,发现了一张晋绥边区的土地证。
这张土地证上,标注有土地房屋四界表、坐落地、人口数量及姓名等。
土地证的下半部分印有一行文字,上面写道:“土地改革后,贫苦农民分得了土地,分得了房屋,分得了农具及其他生活用品。政府颁发了土地证书,土地改革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热情,粮食生产大幅提升,国民经济迅速恢复,社会治安得到好转,人民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
另外,这份晋绥边区的土地证上,还有县长高霞、农会主席任仲元签字。时间是民国三十八年二月七日,也就是公元1949年2月7日。
看到这张晋绥边区土地证后,笔者怀着好奇的心理,询问了村里八十多岁的老人张吉元、柴双宝等,他们说:“新中国成立前,老百姓对土地十分渴望,听说要分土地时,都还不太敢相信,心想这祖祖辈辈盼着的土地,要分给穷人了,这能是真的吗。大伙一早排着队去领表,当拿到表的那一刻,大家心里都说不出地高兴,像是在做梦一样,真的就像土地证上写的那样。”(梁冬)
(编辑: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