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新绛森林公安派出所接群众举报,查处1起滥伐林木案件。
龙兴镇张庄村村民王某某,在未经林业部门批准、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购买的胡某某家位于新汾河大桥东河堤下12株杨树砍伐。新绛森林公安派出所目前正委托物价部门对砍伐的林木进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今年以来,该县森林公安派出所按照上级森林公安的周密部署,开展“飓风1号”“双六”等多项专项行动,对涉林违法犯罪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查处了一批涉林案件,处理了一批涉林违法犯罪嫌疑人,整顿治理一些生态环境破坏的重点区域,有力地保护了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维护了林区治安稳定。
截至目前,该所共办理各类涉林案件5起,其中治安案件1起、行政案件4起,收缴林木木材13吨,罚款1.384万元,总涉案价值约3万元。(张秋明 张伟 王瑞刚)
(编辑: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