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日报时间:2025-12-17
地方立法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石,既要精准把握时代脉搏、贴合发展需求,又要狠抓落实提质增效,方能回应群众期盼、护航发展大局。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正确方向与务实举措相统一,不断优化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以高质量立法为地方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坚持党的领导,锚定立法正确方向
党的领导是地方立法的根本保证,是确保立法工作不偏航、不走样的根本遵循,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紧扣中心大局,找准立法发力点。立法工作始终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服务区域发展大局,将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法规制度保障。市委推进关圣文化建筑群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制定关圣文化建筑群保护条例;围绕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以“小切口”立法出台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对接“一区五带”产业发展战略,推动涑水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立法;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盐湖保护专项立法;响应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决策,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25年推进的蒲津渡与蒲州故城遗址保护立法,既助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又切合文商融合旅游热点门户打造需求。
二是完善请示报告制度,筑牢立法政治保障线。建立健全立法工作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立法工作始终在市委领导下开展。立法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包括五年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重要立法项目调研情况、法规审议中的重大问题以及表决前的法规草案文本等,均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严格按照市委批复意见推进各项工作。实践证明,坚持党的领导不仅为立法工作校准了政治方向,将市委意图全面融入法规条款,更有效破解了立法中的各类难题,为立法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保障。
履职尽责担当,提升立法质量效能
立足立法业务实操,以规范流程为基础、以创新举措为抓手,在调研、民意征集、流程优化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立法质量与效率双提升。
深化调研工作,夯实立法基础。调研是立法的基础环节,为破解传统调研中存在的精力分散、内容虚化等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优化调研模式,实现全方位、深层次摸底。一方面,优化领导带队调研模式。明确调研点需区分不同档次,杜绝刻意选取标杆典型;要求座谈会精简流程,摒弃“穿靴戴帽”的空泛表述,聚焦法规条款谈问题、提对策,通过直奔主题的交流让短时座谈收获实质成效。另一方面,创新小分队调研模式。针对立法后期暴露的细节问题,组建精简调研小组,轻车简从直插一线。在电动自行车管理、电梯安全、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等多项立法工作中,调研小组与居委会负责人、企业员工、村民代表等面对面深入交流,通过现场观摩、细节探讨等方式掌握一手资料。如通过电梯维保人员现场演示,直观厘清维保全流程,为法规条款细化提供精准依据。
拓宽征求渠道,汇聚多方智慧。坚持开门立法理念,通过健全机制、拓展平台,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民意征集体系,让立法更接地气、更合民心。一方面,优化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为充分收集原汁原味的民意,市人大常委会打破“后期征求”惯例,在法规一审稿形成后即同步下发至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逐月反馈机制,通过全程跟进、多轮征求,推动意见建议数量与质量双提升,让基层声音直达立法机关。另一方面,完善法律专家顾问制度。注重优化队伍结构,精选公检法、党校、高校、律所等多个领域的专业人士,组建起由20名成员组成的法律专家顾问团队。通过将立法咨询与实务指导有机结合,在法规起草论证、重点条款把关、复杂问题破解等关键环节充分借力,发挥“外脑”“智囊”作用,确保立法既合乎法理、又切合实际。
优化工作流程,提升运转效能。围绕立法全流程,通过三项举措压缩冗余环节,强化过程管理。一是逐条编制参考汇编。针对法规一审稿,逐条对应梳理上位法规定与外地先进经验,后续新增条款同步补充完善。将分散的参考资料集中整合,便于快速对比分析,助力结合本地实际提炼特色条款,避免重复翻阅海量资料,节省研讨时间。二是细化逐条修改意见。针对法规多轮修改的特点,从修改初期就逐条记录修改内容,涵盖小组讨论、集体研讨、部门反馈、专家意见、公众建议等各环节修改内容,既有利于梳理思路、存档备查,又方便人员跟进、交流复盘。三是建立即时沟通机制。依托多年立法积累的部门协作基础,打破座谈会等固定沟通模式,针对立法中的具体问题随时与相关部门对接,做到发现问题即时研讨、即时解决,通过常态化沟通持续完善法规内容,避免问题堆积延误进度。 (作者:雷 洋 单位:市人大常委会)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