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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起源与世界上第一张保单

来源:中国近代保险史时间:2024-07-11

作为一种市场化的风险化解制度,现代保险萌芽于海上贸易及其共同海损原则。

在世界历史早期,地中海因为岛屿密布,沿岸城镇众多,航海贸易持续发展,堪称海上贸易的中心地区。早在公元前3000年前后,地中海东岸的腓尼基人在长期的海上贸易活动中,为了减少风险,逐渐形成了“弃货法”和共同海损原则:在航海中为了应对恶劣天气等风险而不得不抛弃的货物,由所有受益的商人共同承担损失。这种分摊海上损失的原则和做法被视为海上保险的起源。此后,共同海损原则以成文法的形式确立下来,公元前9世纪的 《罗得海法》中就对此进行了记载。

中世纪的欧洲,随着海上贸易的发展,保险日渐成为航海业和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中世纪晚期,意大利半岛的热那亚、威尼斯、佛罗伦萨、比萨等城市海上贸易十分发达,有关海上保险的法律实践得到了发展,意大利也因此被看作现代海上保险的发源地。

1347年10月23日,热那亚出现了世界上第一张海上运输保险单,当地商人乔治·勒克维伦和一位名为巴萨罗穆·巴索的船长订立契约,为从热那亚运往马尤卡的一批羊毛制品提供保险。这是迄今发现的世界上最早的一份保险契约,是现代保险单的雏形。 

1384年在意大利沿海城市比萨出现的世界上第一份现代意义的保险单,为一批从法国南部阿尔兹运送到比萨的货物提供保险。这张保险单约定了保险标的及保险责任,“海难事故,其中包括船舶破损、搁浅、火灾或沉没造成的损失和伤害事故”,在其他责任方面,也列明了“海盗、抛弃、捕捉、报复、突袭”所带来的船舶和货物损失。

(本文节选自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国近代保险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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