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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保密意识 提升保密能力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4-03-27

张博颖

保密工作无小事。每一个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泄密事件与日俱增,若能提前发现、及时阻止,将大大减少泄密事件的发生,减少因泄密事件带来的损失。但是由于多种原因,保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保密意识不强。有些单位的保密工作流于形式,保密宣传教育仅停留在保密知识手册;有些工作人员无法分辨哪些信息是保密信息,也不知道如何保护这些信息;还有人认为只有涉密行业和部门才需要进行保密……由于许多人缺乏保密意识,给国家安全带来潜在风险。

二是保密管理弱化。有些单位的保密制度未结合实际情况更新完善,致使保密工作存在安全隐患;有些涉密人员缺乏系统的专业培训,缺乏相关保密知识,容易在各种细节上处理不当,埋下泄密隐患;还有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专职保密员数量较少,多让兼职保密员担任重要保密工作,或是换岗频繁,新任保密员无法立即适应工作,导致保密工作出现断层。

三是保密手段不多。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党政机关“智慧政务”“政务OA系统”等逐步普及,现有的保密技术防范手段不足,比如在技术支持、运行维护、技术检查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很多部门还在依靠人工对照保密事项范围、国家秘密目录和已定密事项进行分派定密,存在效率低下,科学性、精准性严重不足等问题,难以适应新时代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需求。

面对保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从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经济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保密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不断提升保密工作能力。

一要狠抓保密宣传教育。保密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常抓不懈。通过定期的专题培训,强化保密人员的保密知识技能,特别是利用每年5月的保密宣传教育月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可以将依法查处的泄密案件过程制作成宣传教育公开课,发挥警示作用,让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反思;通过社交平台普及保密常识,占领宣传阵地,增强全民保密意识,真正筑牢保密防线。

二要依法开展保密工作。2024年2月2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公布了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此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各个单位要带头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保密法》及配套法规,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遵循党管保密、依法管理,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技管并重、创新发展的原则,结合典型案例,守牢底线,牢牢树立责任意识,经常开展保密工作自查,避免泄密事件的发生。

三要完善保密工作制度。要切实把保密工作融入日常管理工作中,各单位主要领导务必自觉肩负起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部署工作强调保密,日常工作体现保密。加大对计算机及存储介质的管理力度和资金支持力度,提高技术防范能力,确保涉密信息系统安全。要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完善单位内部监督及相关制度,强化落实保密工作主体责任,提升保密人员和全体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保密知识技能,让全体人员把保护国家秘密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和应尽的义务,无论在什么场合,都应该做到守口如瓶。

事以密成,语以泄败。保密工作是党和国家的一项特殊重要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党章在第一章即明确,“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入党誓词的内容也包括“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当前,社会的发展对保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对某些岗位的党员干部来说,发送的一张图片或交谈中的一句话,都有可能造成泄密。一些泄密案例也警醒着我们保密工作事关重大,这根“弦”须臾不能松。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根本上强化保密意识,提高保密能力,时刻紧绷思想之弦,事事把牢保密关口,真正做到万无一失。

  (作者单位:平陆县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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