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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拨救治资金 执行防疫政策
市医保局全力做好防疫保障工作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2-10-18

运城晚报讯(记者 范楚乔)自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市医疗保障局充分发挥医保职能,迅速果断采取措施,预拨救治资金,严格落实防疫政策,确保参保群众就医、购药不受影响,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保障工作。

该局全面落实国家医保局关于新冠肺炎患者救治“两个确保”要求,第一时间与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建立起日沟通机制,及时掌握各定点医疗机构的新冠肺炎救治资金情况。

根据实际需要,该局向运城市中心医院、运城市第二医院、运城市中医医院、万荣县人民医院预拨资金共计1000余万元,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

同时,该局积极配合执行防疫政策,暂停“一退两抗”药品销售和民营定点医疗机构(诊所)医保结算服务,保证相关政策落实落地。

为确保参保群众就医、购药不受疫情影响,该局向各县(市、区)、定点医疗机构下发相关通知,安排部署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医保经办服务的相关工作。

在门诊慢特病和门诊特药保障方面,对于10月份门诊慢特病、门诊特药用药人员待遇期限已到期,因疫情原因不能及时办理资格鉴定(认定)手续的参保群众,医保经办机构将其待遇期限顺延1个月;对于疫情期间因住所封控等原因无法到定点医药机构购药,委托相关工作人员或定点药店配送药品的门诊慢特病、门诊特药患者,由患者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待解除封控后,患者可持相关资料到参保地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同时,市医保局还实施疫情期间“长处方”报销措施,定点医药机构可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患者到医药机构就诊配药次数。对门诊大额疾病(慢性病)用药、特殊药品,以及城乡居民的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经诊治医院医生评估后,可将单次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方面,医保部门推广“免证明材料、免经办审核、即时开通、即时享受”的异地就医线上自助备案工作,确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

此外,该局压实责任、强抓落实,通过线上渠道对疫情期间各项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并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各自居住地社区的防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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