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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克嶷:执法如山 名垂青史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2-07-14


□赵炎 陈贤武 张家庆

张克嶷号拗斋(意为倔强,不轻信,有主见),人如其号,他宁愿不升官不做官,亦绝不耍那些小聪明而背弃国法的原则。

张克嶷(公元1646年~公元1721年),字伟公,号拗斋,山西闻喜(今属绛县下庄村)人。清康熙十八年进士,选庶吉士。二十年改刑部主事,累迁员外郎、郎中。二十六年出任广西平乐知府,三十四年转广东潮州府知府。桐城派古文宗师方苞誉之“三晋士大夫语其乡人立名义而多文者,必曰张潮州拗斋。”(《潮州知府张君墓表》)《嘉庆一统志·潮州府》称他“清廉慈惠”。

涉官宜严

所谓“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官员为民表率,负有教化之责,如果视法律为儿戏,还如何要求百姓遵法守法?所以,张克嶷对于官吏及官亲的违法犯罪行为毫不手软。在刑部任郎中(正五品)时,有一件狱案牵连到时在朝中掌权者的一位族人,刑部中的官员们都不愿亦不想插手审理此案,于是,张克嶷挺身而出,请求单独来审理。张克嶷很是较真儿,他心里只有“国法”二字,天天带人去内务府(清朝管理皇家大小事务的总机构)缉拿,内务府长官很不耐烦,以“其人出使了”为借口予以推辞。张克嶷还是不依不饶,呈文询问此人出使何地,何时归来,力请内务府长官——总管(正二品)来示知,又请刑部尚书奏请康熙皇帝要说法。这件事干得有点出格,案子虽然最终没办成,但听闻此事的人无不对他秉公执法的行为肃然起敬。但他因此得罪权贵,遂外放偏远之地。

判决宜公

“判决宜公”,就是不怕压力,求取公平、公正、公开。譬如在潮州知府任内,张克嶷就碰到过一件压力甚大的案件。

当地有个土豪看中了一个小户人家的闺女,非要娶来做妾。可是人家姑娘早已和邻村的一小伙订了婚,双方家长怕出意外,决定赶紧给孩子们完婚。谁知就在男方迎亲的路上,这个土豪打了埋伏,抢走了新娘,打死了新郎,已拒捕多年。

张克嶷莅任后,接到报案,经明察暗访,终于将土豪捕获归案。由于人证物证充足,案件审理很顺利,按律当斩首,并行文上报刑部。

案子到此并未有何压力,但没想到土豪后台很硬,竟买通了省里的最高长官总督和巡抚。督、抚委托道台向张克嶷求情,声称“如能稍为拖延一下处决的日期,自当暗地里奉送黄金四百镒(古代计量单位,一镒为20两)”。面对这种状况,《清史稿》记载甚生动,张克嶷拍案而起:“吾官可罢,狱不可鬻也(罢我的官可以,法律原则是不能出卖的)。”毅然处决了那个土豪。

有个人假借亲王的命令来开矿,张克嶷就把他抓起来,这个人竟出示“龙牌”(皇帝赐给皇族的身份凭证),现场执法的官员大惊失色,张克嶷下令把他暂行收监,再派人将“龙牌”申呈上级部门鉴别,等上级认定作假的结论一下,立刻将罪犯杖死。

他治潮五载,崇正气,辟邪风,清除了州衙中那些像蛀虫一样的腐吏,禁绝各种贿赂公行的行为,肃清吏治,僚属皆勤勤谨谨,奉公守法。

遇众宜疏

“遇众宜疏”,这个原则跟“法不责众”的概念是两码事儿,其意义在于分主次的疏导权重,惩首恶,宥胁从,既维护了法的尊严,震慑了罪犯,又彰显了治民之实——“可矜”和“留养承嗣”。

康熙三十五年二月,福建平和人罗辰入大埔境内,假称是明朝遗裔,聚众千余人于白叶旗山顶坪,自称大将军,声势浩大,向周围索取粮饷。

潮州总兵薛受益急调中书黄带兵会县令周际春,檄清远总练率乡壮至白叶旗山,由张克嶷带领,以副将杨于广为先锋,即日疾驰援救。他命官兵迅速占据白叶旗山,设疑兵,严加防守而大造军声,罗部不敢迫近。

适逢夜半大风起,张克嶷率精兵200名突袭其营地,叛军惊呼:“大兵至矣”,率残众奔旗山。张克嶷又在中途设伏攻击,斩其首领三人,余众投降。罗辰遁逃,山上据点设施尽被官兵焚毁。

由于清代军功奖赏优厚,广东巡抚将要为其请功,张克嶷却说:“这些人只是寻常盗贼,不是明裔。兴大狱,株连必多,恐怕会激起民变的。”于是将一次不大不小的战役,办成了普通盗案,为许许多多的老百姓免了刑责。

《大清律例·刑律·贼盗》“谋反大逆”条规定:“凡谋反不利于国,谓谋危社稷,及大逆不利于君,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官阙,但共谋者,不分首从已未行,皆凌迟处死,并有株连之刑。”如若以谋反定罪,此案的数千人则无一能够存活,并且他们的家人也无法逃脱,株连下来,因此而死者恐不下万人。张克嶷矜恤人命关天,以强盗案结案,保全了万余人的生命。在我国传统社会,人命关天,生命是一切的基础,张克嶷此举是最大的“仁”,是名副其实的循吏,理应名传后世而被世人称颂。

顺便说一句,罗辰聚众于大埔白叶旗山叛乱,事见乾隆《潮州府志·征抚·罗辰传》。惟《清史稿》记载“白叶旗山”中“旗山”作“祁山”,当系误植。

边民宜安

“边民宜安”,特定区域的“民”——少数民族的百姓,地处蛮荒,教化尚不普及,甚至不知律法为何物,故对他们应区别对待。

张克嶷于康熙二十六年任广西平乐知府。平乐这个地方瑶、僮杂居,历来盗贼为患,屡禁不止。张克嶷采取与“苗酋”(此处泛指各少数民族首领)交朋友的办法,以信义服人,而不以强力措施。在那些苗酋的帮助下,张克嶷抓捕了两位巨盗,杀了一个,放了一个,并晓谕众贼,凡回家者,既往不咎,还将过去滥施刑罚的捕快们挨个处分公示于众。当地百姓一看,纷纷站出来搞“联防”,盗贼至此绝迹。难怪《清史稿·循吏列传一》称:“江皋(柳州知府)于广西声绩最著,其后称张克嶷。”

张克嶷执法讲原则有良知,为官重清廉讲勤政。他又不会顺着人说话,最终未能再上一层楼,曾写诗明志:“少年开口话伊周,壮志空存老未酬。吾道尊非因及第,人师贵岂让封侯。于今绛帐稀黄发,自古青毡重白头。边地莫嫌官署冷,饱餐苜蓿又何求。”康熙四十年时父亲去世,他借丁忧从此不出。服满,有人劝他复职,他说:“我性格倔强,今幸得平安而归,又焉能重蹈畏途呢!”杜门读书作画为乐,康熙六十年六月卒,年76岁。著有《大题真稿》《山题真稿》《清闻编》等。

振兴文教

在振兴文教、特别是推动“崇韩”文化方面,张克嶷亦不遗余力。康熙三十五年,刚到潮州履任后不久,他便到韩文公祠拜谒韩愈。其时之守祠者竟是僧人,张克嶷认为,韩公“以辟佛至潮,僧人(守祠)非公喜”“乃募民人司典守焉”。(参见雍正张士琏《海阳县志·韩公祠》)从而制止了由僧徒典守韩文公祠这一不伦不类的做法。

由苏东坡撰书的《潮州昌黎伯韩文公庙碑》由于受到“元祐党案”的冲击,立碑后不久即被销毁,元、明两代重书的“苏碑”到清代亦风化剥落殆尽。

他与清代著名诗人、诗论家、书法家赵执信为同年进士,同入翰林院,惺惺相惜。赵执信曾于康熙二十八年佟皇后逝世后尚未除服的“国恤”期间,应剧作者洪升之约观看了《长生殿》传奇,遭言官弹劾,以“国恤张乐大不敬”的罪名被革职。赵执信削职回到家乡益都(今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期间,出于对好友的景仰和信任,张克嶷将儿子张亦堪和亲戚冯宜矗送往益都,“求学于赵子”。康熙三十五年秋,赵执信应张克嶷之邀,来潮州一聚,并重书苏东坡《潮州昌黎伯韩文公庙碑》,后镶于韩祠南廊墙壁中。赵执信曾写下“失意无亲戚,他乡有兄弟”,记载他们这次相聚。

赵执信是清初诗家中的大手笔,在潮州期间,留下了《蓬辣滩》《对酒赠拗斋》《山行遇雨同拗斋》《潮州凤凰洲》《除夜杂感》《人日韩江归兴》及咏物诗《寄生榕》《香螺》等10余首,为历代旅潮诗卷中最能引人入胜的篇章之一。而“张潮州”之名亦随着赵诗、方文(指方苞《潮州知府张君墓表》)而名传青史。

恃才傲物的赵执信从此以后采取不与清廷合作的态度,不再做官。雍正年间,文字狱愈演愈烈,于是当时的潮州当政者派人偷偷地把赵书“苏碑”的文字、特别是跋语和书写人的名字与书写年份凿掉,此后的地方志亦缄口不言张克嶷请赵执信重书“苏碑”一事。于是,至今韩祠中仍留有一面没有书写人姓名、且字迹模糊难辨的“苏碑”。然石碑可凿,心碑难摧。张克嶷这位执法如山又热心弘扬“崇韩文化”的知府,其英名与业绩必将彪炳于青史,永留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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