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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文理分科 实行“3+1+2”模式
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解读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2-06-29

山西省是全国第五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八省区之一。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山西省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如何改?怎么考?新模式与现行模式有何区别?6月27日上午,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改革方案。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就《实施方案》进行了深入解读。

今秋起高考综合改革正式上线

高考综合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山西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标志着山西省高考综合改革正式启动实施。《实施方案》明确,山西省2022年启动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从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25年,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以及依据国家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自2022年秋季高一年级新生入学起,山西省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安排在相应课程结束后的学期末进行,其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其成绩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合格性考试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除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外的所有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14门科目。选择性考试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6门科目。

综合素质评价将成招生重要参考

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将其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察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方面。高中学校重点考查、如实记录学生上述方面的表现,在对学生评价材料进行整理遴选、公示审核的基础上,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统一管理。高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促进公正、科学选拔人才。

实行“3+1+2”模式不分文理科

自2025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模式。统一高考招生考试将实行“3+1+2”模式,考试科目由统一高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

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科目,不分文理科,使用全国卷;选择性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6门科目,由省级统一命题,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再从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中选择两门。

统一高考科目考试按照国家统一高考时间进行;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紧随统一高考之后进行。考生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总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为150分,按原始分计入总成绩;选择性考试科目各为100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再选科目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以等级转换分计入总成绩。

与现行高考文理分科有何区别?

新高考“3+1+2”模式是这次高考综合改革的核心和关键。这种模式与现行高考文理分科主要有4个方面不同。

设考科目组合的逻辑体系不同。现行高考文理分科遵从学科体系,“3+1+2”模式在重视学科体系的基础上遵从育人体系,更重视引导学生个性发展。

考生选择考试科目机会不同。现行高考的文理分科仅有两种固定组合,学生只有2选1的机会。“3+1+2”模式,提供了12种选择机会,学生可根据个人爱好、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专业要求自主选择,加大了自主学习的机会,也为高校科学选才提供了可能。

组织考试主体不同。现行高考使用全国统一试卷,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改革后,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卷,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省级统一命题,考试由各省组织实施。

计分方式不同。现行高考以卷面分计总,新高考“3+1+2”模式下,“3+1”的科目使用卷面分,“2”的科目有6种组合,为使科目之间分数等值,需进行转换后才能相加。

志愿填报招生录取均有调整

在志愿设置方面,从2025年起,考生填报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将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将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由现在的“院校”调整为“院校专业组”。招生院校根据不同专业(含专业或大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和人才培养需要设置相应的“院校专业组”。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必须相同。

在志愿填报方面,从2025年起,我省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统一录取模式,考生可根据本人的选考科目,对照高校提出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填报一个或多个相应的“院校专业组”志愿。考生既可以填报某所院校的1个“院校专业组”,也可以填报同一所高校的多个不同的“院校专业组”;既可以连续填报同一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也可以间隔填报同一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

在考生录取方面,从2025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简称“两依据、一参考”)。高校在安排招生计划时,将分物理和历史两个类别分别编制;在录取时,把选物理的考生和选历史的考生按两个类别分本、专科来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进行投档录取。在实际操作时,分物理、历史两个类别,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三段填报志愿和录取。具体做法是: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一起填报志愿后,再进行投档录取。以此类推。第三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行征集剩余招生计划志愿。2025年前,将进一步细化招生录取办法,完善志愿填报方式,切实保障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深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此外,《实施方案》坚持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职教高考评价选拔方式,扩大高职分类考试录取比例,使分类考试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

总体看,《实施方案》以高考为突破口,对教学、考试、招生、育人等全链条进行了整体设计,突出对学生综合性、过程性、发展性评价,通过多元化的人才素质结构和多样性的考试方式,优化考试科目赋分办法,切实保障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运城晚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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