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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标对表 突出重点

——运城交警持续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2-05-16

□记者 樊朋展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构建畅通和谐、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树立交通文明新风尚,运城交警始终如一,全力以赴、坚守岗位,持续发力整治城市交通秩序乱象。

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运城交警坚持高站位谋划、高起点部署、高标准落实,全线出击,重拳整治,狠抓主要交通路口治理、主次干道治理、违法停车治理、交通秩序治理,努力营造平安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召开推进会 对标对表压实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5月5日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大会精神,5月13日,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全市公安交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

会议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考核标准、督导检查办法、追责问责机制进行了详细讲解,分析了交警部门在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并就公安交警部门深入持续抓好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充分认清形势,坚定创则必胜的信心和决心。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创建工作的意志和决心是压力也是动力。全市公安交警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胸怀全市大局,坚定创则必胜的信心与决心,奋力夺取全国文明城市的金字招牌。二要严格对照体系,找准存在的短板和弱项。要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对照短板找差距,强化措施抓落实,以超常的力度、超常的声势、超常的举措,加大交通整治力度,为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奠定基础。三要紧盯重大部署,实现市民素质的显著提升。市民素质是一个城市的核心和灵魂。在交通秩序整治过程中,既要加大正面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也要加大反面警示教育力度,以罚促教,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使市民素质显著提升。

会议对全市公安交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盐湖交警大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直属大队分别进行了表态发言。

“参与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民辅警,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全方位展示公安交警良好形象。同时聚焦群众关切,紧盯问题短板,确保道路交通畅通、安全有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姬凌鹏说。

突出重点 提升整治实效

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本地交通违法规律特点,突出重点时段、路段,加大查处力度,多措并举深入推进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中心城区执勤交警对路口骑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进行劝导,佩戴后再放行。红灯时,行人、非机动车在路口停止线内和安全岛等待,劝导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不准闯红灯,按红绿灯信号规定通行。对非机动车、摩托车、三轮车逆向行驶等行为进行远端管制,并将其引导至相应车道内顺向行驶。劝导行人必须走斑马线,劝导电动车、摩托车、老年代步车不准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劝导行人不准翻越隔离护栏和随意横穿马路,引导行人走人行横道过马路。劝导机动车路口通过斑马线时,必须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对车窗抛物等不文明现象及时制止,不听制止的,责令当事人对抛弃物进行拾捡。

此外,市交警支队和盐湖交警大队不断拓展宣传渠道,组织宣传民警、辅警进企业、进单位、进农村开展主题宣讲,掀起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宣传热潮;同时充分利用本地媒体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创建文明城市,交警责无旁贷。运城交警将继续扛起创建排头兵的大旗,分析研判、查漏补缺、持续发力、全力攻坚,为广大群众的安全有序出行和中心城区文明城市的创建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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