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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耐心调解 邻里握手言和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2-03-23

  “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和谐的邻里关系是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近日,河津法院在审理一起房屋排水问题邻里纠纷案时,坚持调解优先原则,融情于法、法理兼顾,使得案件在情与法的交融中得到圆满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该案中,原告柴某与被告杨某系隔墙邻居,一到下雨天,杨某家北面房檐的滴水刚好落在柴某南房的墙根处,长期滴溅对柴某房屋造成损害,加之两家早在建造房屋时就存在隔阂,排水问题使得双方矛盾激化,积怨愈深。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曾多次调解两家纠纷,但均未能调和,无奈之下柴某遂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李军霞带领团队前往现场进行勘查,通过查看房屋情况、走访村民,充分了解案情,掌握了双方矛盾的症结所在。为切实解决两家纠纷,促进邻里和谐,她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架起沟通桥梁,反复给双方释法说理,对于合理的请求给予充分肯定,对于不合理的地方予以法律层面的纠正。同时,她还多次与村干部进行沟通,协商妥善可行的解决方案。经过3个多月的努力,两家终于达成和解协议,握手言和。

法官温馨提示,营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是相邻各方共有的义务。不动产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公平合理、团结互助的精神,正确处理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刘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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