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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茧婆媳矛盾背后的“僵化结构家庭”

来源:发布者:文小宁时间:2021-12-24

家庭结构僵化的后果,是对弱势“外来者”变本加厉的压迫。如果发现自己难以融入丈夫的原生家庭,婆媳矛盾很深,就不要犹豫,选择离开。如果程度较轻,就要打破原有互动模式,建立有清晰边界的亚系统,防止原生家庭过度卷入。

婆媳矛盾的本质

家庭社会学家通过姻亲关系研究发现:婆媳对彼此来说,往往都是最讨厌的家庭成员,尤其是那些同住一个屋檐下的婆媳。但事实上,婆媳并不全意味着矛盾和冲突。一项研究调查了630户家庭,其中有39.2%的儿媳认为自己与婆婆相处融洽,仅有5.24%的儿媳认为婆媳关系恶劣,剩下的都认为自己与婆婆关系平淡。

关系恶劣的婆媳,她们之间的敌意,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

婆媳是非自愿、非血缘的关系

不同于有感情,有血缘关系的母女,建立在姻亲关系之上的婆媳,具有非自愿、非血缘的性质,因此,很可能将彼此视作系统外围的不同“部分”,相互排斥。儿媳对婆婆的排斥在于“我选的是你儿子,又不是你”,婆婆对儿媳的排斥在于“是我儿子选的你,不是我选的”。

婆媳竞争着家庭掌权者的身份

家庭权力上,婆媳俩存在矛盾冲突。婆婆和儿媳竞争着“亲属管理者”的位置:谁拥有管理家庭关系的权利?谁在这个家里有话语权、决策权?

儿媳想要组建新家庭,而婆婆妨碍了新家庭系统的形成;婆婆想要维系旧家庭,而儿媳打破了稳定的原生家庭系统。婆媳矛盾,实质就是一个原生家庭与一个新生家庭猛烈碰撞的产物。而一个强势、对儿媳充满敌意的婆婆,背后往往是一个强大而僵化的原生家庭,和始终无法分化出来的新生家庭。

僵化的原生家庭结构

僵化的家庭结构有3个特征:

包容性低:难以吸收、接纳新成员。

分化性差:难以在原有结构上重组、难以形成亚系统。

家庭系统理论认为,家庭系统借由亚系统来分化和执行功能。其中亚系统,可分为:夫妻亚系统、亲子亚系统。夫妻亚系统是决定家庭稳定和幸福感的核心系统。一对新婚夫妻的结合,是家庭生命周期的开始,接下来,只有不断磨合,才能顺应家庭变化,灵活调整互动模式。

等级结构森严:父母保持绝对权威和控制地位。

这种等级结构包含着许多默认规则,如婆婆在这个家庭结构中处于最高等级,婆婆开心最重要。

这种藏在互动模式里的规则,会强化原有的家庭结构。当大家都遵循“以婆婆为大”的规则时,这个家庭的互动模式就会是:家庭中的其他人都要让着婆婆,哪怕自己憋气。而这种互动模式,又加强了婆婆在家庭结构中的绝对权威地位,其他人都是婆婆的捍卫者。而儿媳,始终处于家庭结构中的最底端。家庭结构僵化的后果,是对弱势“外来者”变本加厉的压迫。

打破僵化结构,不做牺牲品

没有人想嫁入僵化家庭,但婚前却很难预知。如果你发现自己难以融入丈夫的原生家庭,婆媳矛盾很深,甚至被暴力对待,不要犹豫,快逃!单靠个人力量,跟一个顽固的家庭抗衡,很难。如果程度较轻,只是沟通问题,还有补救的余地:

1.打破原有互动模式,不再默默忍受。有研究发现,儿媳对婆婆的“默默忍受”其实是一种消极的应对方式。一方面,一味地迁就会强化对方的恶习;另一方面,将压抑的愤怒通过其他形式发泄出来,如迁怒家庭其他人,尤其是第三代。

要改变僵化家庭结构,需要改变家庭规则,互动上不妨换个方向:策略上,采用缓和策略,间接、迂回地提出自己的感受和需求。这样既能减少语言攻击带来的伤害,也可以缓和彼此间的冲突矛盾。

2.建立有清晰边界的亚系统,防止原生家庭过度卷入。专家认为:婚姻的基础应是以夫妻为核心的家庭系统,而原生家庭的过度卷入会严重影响到这一系统的建立与发展,危害婚姻质量和生活满意度。对于原生家庭和新生家庭,最合理的互动应该是:界限清楚,不相干扰,同时又彼此支持。对于新婚夫妻而言,要有效拒绝原生家庭的干扰,经济独立和自我照顾是两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3.求助家庭其他成员。丈夫是姻亲关系中的关键人物,因为他既是妻子的配偶,也是婆婆的儿子。丈夫的调解和支持会显著影响到婆媳关系的质量。如果你觉得直接和婆婆沟通非常困难,可以让丈夫去协调、安抚。 (《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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