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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无证且违法载人 三轮摩托车驾驶人操作不当致3人死亡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1-12-21

运城晚报讯(记者 张萌芝)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一起发生在绛县的3人死亡交通事故,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9月13日11时20分许,汪某保无证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载乘冯某菊、冯某玉,沿省道234线由西向东行驶至15千米+100米处路口,准备右转弯时,车辆发生侧翻,与高某星驾驶的重型半挂车发生碰撞。事故致汪某保、冯某菊、冯某玉受伤,3人经绛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后于当日死亡。

经查,汪某保无证驾驶无牌且刹车性能较差的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上路行驶,至事发路段右转弯时,未能减速慢行,致使三轮摩托车向左侧翻,与重型半挂车左侧碰撞是导致此事故严重后果的原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多条规定,包括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二十一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第五十条:“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负本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重型半挂车驾驶人高某星无责任,三轮摩托车乘车人冯某菊、冯某玉无责任。

运城交警在此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安全行车,文明出行。严禁无证驾驶,严禁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驾驶人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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