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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硬”结合促发展
——我市法院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纪实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1-10-20

记者 张君蓉 通讯员 陈生祥 卫爱元

市中院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资料图)

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在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大棋盘中,法院系统承担着“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为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法治环境,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市县两级法院近年来紧紧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及市委“五抓一优一促”主抓手,强化司法服务“硬措施”,强力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为运城高质量转型发展积极贡献法治力量。

做好顶层设计

筑牢营商根基

为保证审判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近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部署落地落实,先后出台《关于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平稳发展若干意见》《发挥司法保障服务职能,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实施意见》《发挥司法职能,为优化运城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关于为实现运城“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指导两级法院审判工作,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在市中院的指导下,各基层法院也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实际细化了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为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是近年来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今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站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我市经济换挡提速升级、服务大局的战略高度,延伸司法职能,精准对接,主动为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

市县两级法院领导干部60余人次先后深入辖区27家民营企业走访调研。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斌以身作则亲自到民营企业调研走访。调研中,赵斌详细询问企业经营状况,倾听企业受疫情影响的困难诉求,针对企业在签订合同、公司治理等方面出现的问题,现场答疑解惑。通过走访调研,切切实实解决了一些企业面临的涉法难题。

针对一些中小型企业担心涉诉案件在审判过程中可能会被非法干涉的问题,走访领导把防范干预司法“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五部委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向有关企业进行宣讲,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针对一些企业在经营中法律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市中院有针对性地印制了《民营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提示》手册及典型案例汇编,院领导带队到20余家企业送法上门,引导他们学法守法用法,帮助企业分析预判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帮助企业在经营中把风险降到最低。针对民营企业产权纠纷案件,两级法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一案一上报,并按照最高院的要求,对近年所办理的案件进行复查,确保此类案件裁判后,产权明晰,不留后患。

严格审判与柔性司法并举

有的放矢助推企业发展

2021年1月至9月,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0721件,审执结46434件,结案率为76.47%,排名全省第二;法官人均结案120件。

对于破坏企业生产经营违法犯罪,坚决严格审判依法打击,营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两级法院依法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严厉惩处破坏生态环境、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在“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一案三查”等工作中持续发力,从严从重打击欺行霸市、聚众滋事等干扰破坏生产经营的黑恶势力及其背后“保护伞”,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

今年以来共审结涉黑案5案75人,涉恶案12案87人。市中院克服疫情影响,在盐湖区看守所搭建帐篷,公开审理的张某昱等34人涉黑案,是近年来中院审理的被告人最多的案件。

对于民商事纠纷,法院坚持妥善化解为主,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两级法院认真执行《民法典》,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找准个案处理与服务经济建设大局的结合点,依法审理经济合同、民间借贷、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劳动争议等案件,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有效维护了我市经济健康稳步发展。

2021年5月,市中院共受理了8起果农与临猗恒兴果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同类系列二审案件,涉案金额1500万余元。8起案件既关涉民生,又关涉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该系列案件法律关系不复杂,当事人权利义务也很明确,一审判决均支持了果农的诉讼请求。原审法院在诉讼中,根据8名原告果农的申请,依法对临猗恒兴果汁有限公司总计1700余吨成品果汁进行查封。查封是为了维护果农的利益,但实际上,查封造成上诉方临猗恒兴果汁有限公司果汁产品不能及时上市交易变现,不利于债务清偿。且查封的果汁有保质期限,在诉讼程序进行中,随着时间推移,面临果汁变质,极有可能造成两败俱伤的后果。市中院法官二审时从有利于双方的角度考虑解决纠纷的方案,没有简单地维持原判,而是耐心做调解工作。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既保护了民营企业的利益,也使果农的利益落到实处。调解实现了当事人双赢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按照“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原则,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妥善审理破产清算、重整案件,盘活资源。山西省运城地方粮食储备库等5家国有企业的破产清算案,合议庭大胆适用简易程序,顺利完成了债权审查、财产处置等工作。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积极配合市政府挽救了2家债务危机企业,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此基础上,两级法院加强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知识产权合议庭在禹都市场巡回审理了“珀利”玩具商标侵权案,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2020年以来,市中院共审理商标权纠纷和著作权纠纷案件200余件。不仅如此,还依法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营造守法诚信的政务环境,妥善审理了一批招商引资、土地征收等行政案件,依法维护行政行为的严肃性。同时,对行政机关不作为、慢作为、滥用行政权力进行监督,维护市场主体参与公平竞争的合法权益。针对审理中发现的管理失当、市场失序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3份。

正确处理加大执行力度与善意文明执行的关系,营造法情并茂的服务保障环境。今年前3季度,两级法院新收执行案21007件,执结16065件,拘传2805人次,拘留172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22人,限制高消费9236人,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18案20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和高压态势。出台《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实施八项利民便民惠民措施的意见》,开展专项执行,依法打击规避、抗拒、干预执行的行为,集中发放执行案款1.56亿元。清理超期未发放执行案款和涉企积案,发放执行案款1.3亿元,兑现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对于因疫情等原因暂时陷于困境的企业,依照市中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审慎行使强制措施,不轻易传唤企业负责人,不轻易查封企业账册,不轻易扣押企业财产,不轻易冻结企业账户,不轻易动用警车进行办案,争取“放水养鱼”促企业复活,防止强行“杀鸡取卵”,置企业于死地。让企业得到持续发展,就稳定了就业,保护了民生。

注重分调速裁接受各界监督

快审快结营造良好营商氛围

民事纠纷关乎民生、关乎社会稳定。

我市两级法院每年受理民事纠纷案件在4万件左右。如何及时化解矛盾,解决纠纷?

市中院主动在一站式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上下功夫,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一是设立诉讼服务中心。依托诉讼服务网、山西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信息平台,为群众提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调解等一网通办服务,逐步实现群众诉讼服务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都不用跑”。今年市中院共网上办理立案355件,协助跨域立案50件,诉讼服务质效在全省中级人民法院排名第一。二是强化诉前调解。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派出法官入驻社会矛盾调解中心,建立“法官+村官”矛盾排查机制,力争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同时,引入社会调解力量到法院,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市中院与公安部门、仲裁委员会等四个部门建立了合作解纷机制,引进“晓霞调解室”,聘任4名专职调解员常驻法院。今年委派调解各类案件623件,调解成功395件,其中诉前调解301件,在线远程调解52件,当场履行121件,平均调解时间为7天。三是设立速裁合议庭。对于权利义务明确、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的交通事故、合同、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等纠纷案件,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分流至速裁团队快速审理。市中院2名法官今年共受理案件782件,结案764件,平均庭审时长15分钟,平均办案周期15天。

为促进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我市两级法院实行开门纳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广泛听取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今年以来,市中院先后3次召开企业家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服务模式。针对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隐患,有代表提出加大网络审判力度,减少人员流动的建议,市中院制定了《关于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若干意见》,开通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阳光执行等网上服务、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实现了诉讼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家里办。

两级法院还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参加“阳光司法”“法院开放日”等活动,积极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以及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搭建司法公开新平台,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处在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营造了透明、公开的司法环境,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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