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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男袭警被判刑9个月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1-10-19

运城晚报讯 近日,闻喜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袭警案件,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武某有期徒刑9个月。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来,该院审结的首起袭警罪案件。

今年5月,被告人武某在闻喜县一宾馆住宿时,与前台工作人员发生肢体冲突。闻喜县公安局派出执勤民警赶到现场。出警过程中,被告人武某态度嚣张、拒不配合,且手持宾馆房间内的电热水壶欲袭击民警。在被民警控制并带离现场的途中,武某用脚蹬踹民警,使用暴力挣脱并抗拒执法。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武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构成袭警罪。武某具有犯罪前科,应依法从重处罚。鉴于武某到案酒醒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应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从宽处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判决被告人武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聂向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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