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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水日”宣传活动暨黄河·汾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启动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1-03-24

本报讯(记者 孙 雄)今年的3月22日是第二十九届“世界水日”,也是第三十四届“中国水周”第一天。当天,“世界水日”宣传活动暨黄河·汾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启动仪式在万荣县举行。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洪山,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省黄河河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全明,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文华出席仪式并为基地揭牌。

黄河·汾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设立,不仅有利于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帮助,更能够通过多种方式宣传警示、教育引导社会公众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主动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行动中来,形成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孙洪山指出,全省法院要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两山”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黄河、汾河环境资源保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不断探索创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持续提升环境资源保护司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做好黄河流域、汾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为推进我省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建设美丽山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杨景海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高质量发展各方面要求,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包括河湖在内的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把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作为公益诉讼检察的主阵地,为高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高质量服务保障。

刘文华在致辞中说,近年来,全市法、检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筹备设立环境资源庭,推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模式,加强公益诉讼,防范化解环境资源纠纷,审理办结一批破坏黄汾生态的涉诉案件,以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为运城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他表示,我市将以此次启动仪式为契机,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在司法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审判和检察能力、建立环境资源司法协作联动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动全省“十四五”转型出雏型开好局、起好步作出运城贡献。

启动仪式后,与会人员在万荣县后土祠广场参加了省高院、省检察院、省河务局联合开展的以“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为主题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并到庙前村生态环境监测站、汾河入黄河口开展调研和巡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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