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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载31吨,实载72.6吨 无证司机被罚4000元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1-02-08

运城晚报讯 近日,新绛县交警大队查处了一起无证驾驶且超载驾驶的违法行为。

2月3日晚10时许,新绛交警大队接到110电话报称:108国道上一辆拉砂的中型货车涉嫌严重超载,目前正在沿108国道自西向东行驶,请民警前往拦截检查。

正在夜查的国道中队民警接到指令后,立即驱车由东向西沿国道方向进行堵截。晚10时20分许,当民警行驶至108国道南苏村口路段时,将这辆车牌号为晋M95XXX的中型拉砂货车拦截。

在民警询问的过程中,驾驶人以忘带驾驶证为由称无法出示驾驶证,同时对其超载行为供认不讳。

随后,民警将车开到附近一家卖煤点进行过磅称重,称重结果显示,该车核载31吨,实载72.6吨,超载41.6吨。此外,民警通过公安信息网对驾驶人身份进行查询,结果显示,驾驶人许某从未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过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且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许某作出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焦芮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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