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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禁止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宣传教育活动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1-01-27

执法人员悬挂宣传横幅 祁克宁 摄

运城晚报讯(记者 祁克宁)为有效治理公共场所随地吐痰陋习,预防和控制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切实提高市民的公共卫生意识和文明素养,自1月21日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市区范围内开展禁止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宣传教育活动。

据介绍,该执法队于1月20日下午召开会议,向执法人员集中培训了《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对条例的具体内容和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

1月21日,禁止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启动。执法人员走上街头,深入公园、广场等重点区域向市民发放《公共场所禁止随地吐痰》文明手册,宣讲《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并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倡议书》和禁止吐痰标志,悬挂宣传条幅,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共同营造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

该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当前疫情防控期间,禁止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有利于阻断病毒传播,为市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按照《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者其依法委托的单位责令清除痰渍,并予以警告;拒不清除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希望广大市民文明出行,遵守公共场所文明规范,养成文明生活习惯,切莫随意吐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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