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0-10-15
运城晚报讯(记者 陶登肖)根据市委、市政府促消费工作部署安排,按照《运城市电子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要求,10月15日上午10时开始,市商务局继续发放电子消费券。此次发放,又新增加了电影、景区、大额零售电子消费券。
从10月1日起,市商务局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发放电子消费券。首轮发券日期为10月1日,每周一轮。活动分8轮进行,历时56天。各轮发券时间均为每周四上午10时,分住宿餐饮消费券、零售通用消费券、成品油消费券。10月15日上午10时发放的电子消费券,属于第3轮。
此次发放,在原有消费券的基础上,新增了电影、景区、大额零售电子消费券。
此次发放的电子消费券,依旧通过“云闪付”APP进行发放核销。手机下载“云闪付”APP-点击“卡管理”绑定银行卡并注册-进入首页“奖励中心”-点击“电子消费券”-输入验证码-领取电子消费券。
如果需要查看消费券,可以点击“我的”-再点击“奖励”-最后点击“我的票券”,即可查看。
另外,在领取电子消费券下拉菜单中,可查看所有参与商户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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