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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公安交警开始对“一盔一带”交通违法行为采取罚款记分处理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0-06-03

6月1日起,盐湖公安交警开始对“一盔一带”交通违法行为采取罚款记分处理,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

近期,盐湖公安交警大队对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驾驶员、骑乘电动车不戴头盔的驾驶员宣讲佩戴头盔的重要性,提醒驾驶员养成出行佩戴头盔的良好习惯。通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减轻交通事故产生的后果。

图为该大队一中队民警在桃源岗现场执法。  葛崇收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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