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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0-04-08

运城市统计局 运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

(第一号)

运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18〕8号)和《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运政办发〔2018〕23号)的要求,我市进行了运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精心组织下,在全市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市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运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综合试点和专项试点、单位清查、现场登记、数据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要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组织领导有力

2018年6月14日,运城市成立了由分管市长担任组长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运城市统计局,由31个部门组成。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市乡镇、街道和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均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全市各级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进,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2019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市广大基层普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对我市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我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掌握了我市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三、采用科学方法

按照“确保质量、改革创新、突出重点、依法普查、共享成果”的原则,运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经普办)借鉴历次普查经验,积极参与顶层设计,着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组织14个县(市、区)、开发区分别开展了普查专项试点和综合试点工作,检验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及13项业务流程,为经济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有用经验。在方法运用上,运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数量众多的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样本登记。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根据不同普查对象,分别设置了一套表单位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和部门普查表。

四、创新普查方式

为减轻调查对象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这次普查积极应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大力提高部门参与程度。在清查和普查阶段,积极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业务资料,收集、整理了19个部门的单位名录信息,通过比对、合并生成底册信息30余万条。全面提高普查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扩大联网直报单位范围,全面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大大提高了数据采集处理效率。

五、强化执法监督

市县两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普查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各县(市、区)、开发区经普办均公布了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

六、确保数据质量

运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市县两级普查机构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随报随审、联动审核,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为检验我市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市经普办组织了数据质量检查,接受了省经普办的数据质量检查,迎接了国务院经普办的事后质量抽查,我市盐湖区的4个普查小区接受了此次抽查,抽查方式采用了“重新调查式”,取代以往将普查登记数据作为参考的“回访式”,抽查结果更为客观、准确。

总体来看,运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4.89万个,与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长136.07%;产业活动单位5.99万个,增长89.84%;个体经营户13.47万个。

(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单位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48868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28167个,增长136.07%;产业活动单位59945个,增加28369个,增长89.84%;个体经营户134735个(详见表2-1)。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3902个,占28.45%;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6294个,占12.88%;制造业6132个,占12.55%。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73295个,占54.40%;住宿和餐饮业18678个,占13.86%;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6351个,占12.14%(详见表2-2)。

2018年末,全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38752个,比2013年末增加26790个,增长223.96%。其中,内资企业占99.8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3%,外商投资企业占0.09%。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68%,私营企业占89.25%(详见表2-3)。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8.48万人,比2013年末减少8.93万人,下降11.54%,其中法人单位女性从业人员26.09万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27.64万人,比2013年末减少12.55万人,下降31.23%;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40.29万人,比2013年末增加4.63万人,增长12.98%。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依次是:制造业19.02万人,占27.77%;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9.96万人,占14.54%;教育7.98万人,占11.65%(详见表2-4)。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065.22亿元,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788.11亿元;2018年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3460.34亿元(不含金融业、铁路运输业单位数据)(详见表2-5)。

(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根据运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工业和建筑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6812个,比2013年末增长67.00%;从业人员21.30万人,比2013年末下降36.2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6782个,占99.5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5个,占0.07%;外商投资企业25个,占0.37%。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45个,占全部企业的0.66%;集体企业49个,占0.72%;私营企业6080个,占89.25%。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7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9%,外商投资企业占1.07%。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的1.96%,集体企业占0.32%,私营企业占53.46%(详见表3-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366个,制造业6132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14个,分别占5.37%、90.02%和4.61%。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金属制品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5.74%、9.10%和7.34%。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6.44%,制造业占89.27%,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4.29%。在工业行业大类中,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3.53%、11.39%和10.75%(详见表3-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108.3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7.72%。负债合计2144.4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56.48亿元(详见表3-3)。

(三)主要产品产量。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详见表3-4)。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3037个,比2013年末增长614.6%。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3036个,占99.97%。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0.43%,集体企业占0.16%,私营企业占89.99%。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3482人,内资企业占99.94%。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5.73%,集体企业占2.32%,私营企业占62.27%(详见表3-5)。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16.69%,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3.08%,建筑安装业占17.16%,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43.07%。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67.67%,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8.32%,建筑安装业占4.49%,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9.52%(详见表3-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4.0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72.37%。负债合计107.8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0.9亿元(详见表3-7)。

(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根据运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运城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3902个,从业人员63600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65.94%和15.48%。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57.70%,零售业占42.30%。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9.88%,零售业占50.12%(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占0.04%。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9%,港、澳、台商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占0.01%。(详见表4-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939238.8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93.40%。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901359.4万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037879.4万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31.47%和47.10%。负债合计4110402.6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232448.5万元(详见表4-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881个,从业人员2348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84.14%和4.49%(详见表4-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4.95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42.30%。负债合计104.0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4.56亿元(详见表4-5)。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782个,从业人员7478人。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9.54%,餐饮业占70.46%。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52.71%,餐饮业占47.29%(详见表4-6)。

所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均为内资企业(详见表4-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3900.0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22.85%。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9007.5万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4892.5万元。负债合计153152.7万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69532.5万元(详见表4-8)。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572个,从业人员890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114.08%和71.67%(详见表4-9)。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6%,外商投资企业占0.06%。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84.5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5.35%,外商投资企业占0.11%(详见表4-1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7.3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72.34%。负债合计21.3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5.12亿元(详见表4-11)。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541个,比2013年末增长124.31%,从业人员为12011人,比2013年末下降9.09%。在房地产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占42.83%,物业管理占39.91%,房地产中介服务占11.10%,房地产租赁经营占5.58%。在房地产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占44.98%,物业管理占43.43%,房地产中介服务占4.51%,房地产租赁经营占6.74%(详见表4-1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667.7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79.41%。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640.27亿元,物业管理企业14.09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11亿元,房地产租赁经营10.30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78.20%,172.34%,487.78%和63.26%。负债合计558.6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0.81亿元(详见表4-13)。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703个,从业人员2027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24.5%和142.04%。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7.66%,商务服务业占82.34%。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2.1%,商务服务业占87.9%(详见表4-14)。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5%,外商投资企业占0.03%。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8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6%,外商投资企业占0.01%(详见表4-1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41.8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90.39%。负债合计23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3.76亿元(详见表4-16)。

(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根据运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1855个,从业人员13155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687个,从业人员1021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522.51%和123.80%(详见表5-1)。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6%,外商投资企业占0.06%。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3%,外商投资企业占0.06%(详见表5-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8.3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2.13%。负债合计21.2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47亿元(详见表5-3)。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588个,从业人员910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40.98%和9.31%。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30个,比2013年末增长22.64%;从业人员4435人,比2013年末下降15.7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7.7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26.91%。负债合计18.5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95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32.6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50.59%。本年支出(费用)合计6.88亿元。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977个,从业人员4834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61.49%和44.04%(详见表5-4)。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0%,外商投资企业占0.10%。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4%,外商投资企业占0.06%(详见表5-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7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7.71%。负债合计5.1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33亿元(详见表5-6)。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教育法人单位2178个,从业人员7984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98.72%和3.29%。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226个,比2013年末增长21.03%;从业人员67414人,比2013年末下降6.0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6.97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68.39%。负债合计30.0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65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37.3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45.60%。本年支出(费用)合计71.96亿元。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884个,从业人员3550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4.92%和31.40%。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490个,比2013年末增长3.59%,从业人员25812人,增长16.7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5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13.65%。负债合计11.2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34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73.1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5658.27%。本年支出(费用)合计54.88亿元。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1543个,从业人员881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34.86%和3.23%。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351个,从业人员5782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8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65.60%。负债合计3.7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12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0.6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91.02%。本年支出(费用)合计4.47亿元。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市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6294个,比2013年末增长11.93%,从业人员99624人,下降1.94%。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07.38亿元。

(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基本情况

根据运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部分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8年末,全市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23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4.65%。其中,新材料产业49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9.84%;生物产业27个,占21.95%;节能环保产业23个,占18.70%,新能源产业17个,占13.82%。

二、高技术制造业

2018年末,全市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25个,比2013年末下降3.85%;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5.77%,比2013年提高0.17个百分点。

2018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R&D(全称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经费支出1.18亿元,比2013年增长54.24%;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7.47%,比2013年降低3.02个百分点;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2.96%,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2.1个百分点。

2018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54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5件,分别比2013年增长1.89%和下降13.79%;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46.30%,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2.26个百分点。

三、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18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75个,比2013年增长56.25%,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5.03%。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16.08亿元,比2013年增长118.19%;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0.8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分行业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详见表6-1。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663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92件,分别比2013年增长43.20%和69.77%;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44.04%,比2013年提高6.89个百分点。

四、文化及相关产业

2018年末,全市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4210个,比2013年末增长190.95%;从业人员25227人,比2013年末增长1.72%;资产总计1088501.6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27.06%。

2018年末,全市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3718个,比2013年末增长276.70%;从业人员19888人,比2013年末增长21.73%;资产总计958778.5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16.80%;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77517.9万元,比2013年增长2.80%。

2018年末,全市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492个,比2013年末增长6.96%;从业人员5339人,比2013年末下降36.91%;资产总计129723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262.08%;全年支出(费用)67941.3万元,比2013年增长1649.26%。

(第七号)

分县(市、区)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分县(市、区)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盐湖区17953个,占36.74%;河津市4837个,占9.90%;永济市3496个,占7.15%。

按地区分组的单位情况详见表7-1。

二、从业人员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依次是:盐湖区19.49万人;河津市9.69万人;闻喜县5.35万人。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详见表7-2。

注  释

■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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