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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对移动污染源超标排放展开专项整治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张君蓉时间:2020-03-20

本报讯(记者 张君蓉)近日,我市对中心城区(含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展开为期两个月的移动污染源超标排放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的对象为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含作业动力源),工程渣土、混凝土运输车以及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机构或个人。专项整治主要包含:对在中心城区无环保号牌和在政府划定的“禁用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和专项作业车及作业动力源,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值标准;对使用排放超标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机构或个人,超出限值排放标准、无环保号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按照规定予以处罚并清离出“禁用区”;在中心城区运行的工程渣土、混凝土运输车需办理“排放达标合格证”,符合条件的安装远程在线监控管理终端;发现超出排放限值的车辆一律先查扣,再处罚,对残值高、车况好的车辆限期维修治理,达到排放标准安装实时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对达不到排放限值标准的车辆,禁止在中心城区运行作业。

专项整治期间,相关部门鼓励广大群众投诉反映超标排放违规行为,举报电话: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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