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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成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公正委员会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杨晓宁 赵 非时间:2020-03-17

本报讯 为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申诉和再申诉案件,近日,我市组建成立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公正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据了解,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以下六种人事处理复核、申诉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申诉、再申诉,包括处分;清退违规进人;撤销奖励;考核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等次;未按国家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待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提出申诉的其他人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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