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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完成省级验收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范 娜时间:2019-11-11

本报讯(记者 范 娜)11月7日,运城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省级验收反馈会召开。我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被省验收组评为优秀。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自10月23日开始,全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第11验收组对我市展开为期14天的实地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期间,验收组深入我市13个县(市、区),随机抽取39个乡镇和78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盘查、走访座谈等形式,对市县乡村四级清产核资工作作抽查验收。验收组对我市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清产核资工作组织有力、清查家底比较全面、产权归属基本理清、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清产核资工作总体良好。

就验收组反馈的问题,市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一是深化思想认识,诚恳接受意见。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抓好整改。对验收组反馈的问题,将分类建立整改台账,逐项认真研究,细化整改时间和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三是注重成果转化,激发创新活力。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回头看,确保工作扎实,底数清晰。尽快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制度,加快推进我市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并对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地位问题进行积极探索。将以此次验收为契机,自觉把验收组反馈的意见作为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长足动力,力争在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行“运城探索”,打造“运城特色”,提供“运城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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