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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19-11-06

本报讯 为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努力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稷山县人民法院日前开展了“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执行大会战”专项行动。

经过前期的全面摸排,稷山县人民法院有针对性地筛选了一批重点、典型案件进行集中清理。10月28日早上8时,该院出动5辆警车,30余名执行干警和法警,辗转稷峰镇、翟店镇、太阳乡、化峪镇、西社镇5个乡镇十余个村庄,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拘传。

翟店镇翟东村的被执行人任某,欠申请执行人王某10万元,双方之前达成和解执行协议:被执行人任某每月给付申请人王某一万元。但任某给付了6万元之后便没有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任某,任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执行干警也曾多次寻找,但一直未能找到任某。28日早上,执行大会战开始后,承办干警收到消息:任某出现了,现正在翟店某加油站加油。执行干警果断出击将其拘传,并在法院对其释法明理,耐心劝说。下午5时,任某将剩余的4万元一次性给付申请人王某,此案执行完毕。

化峪镇南位村的被执行人何某,与申请执行人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9年8月份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何某均躲着不见。28日大会战开始后,何某出车刚回到家休息,与再次前往何某家中的执行干警碰个正着,执行干警随即将其拘传回法院。下午6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何某当庭给付1万元,剩余1万元,每月分期给付2000元。

10月28日上午,稷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共拘传回被执行人3人,见到法院传票后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5人,当天履行完毕4案,达成和解2案,执行到位标的15万元,结案6起。

据悉,该院决定用两个月的时间,清理执行积案,用攻坚克难的勇气和决心,穷尽各种执行手段,最大限度提高执行效率和效果,让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得到切实执行,让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得到当事人充分理解信服,竭尽全力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吉 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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