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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惩戒显威力 十万元欠款如数还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19-11-05

运城晚报讯(记者 樊朋展 李政奇)近日,申请执行人岳某菊将一面写有“人民法院为人民、人民满意好法官”的锦旗送到了盐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团队法官手中,对执行第四分队法官尽心尽责执行案件,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表示衷心感谢。

“法官们为了我这个案子跑前跑后,奔波协调,帮我把钱追了回来,太感谢了,真是人民的好法官!”岳某菊激动地说。

据了解,第三人李某波因资金短缺,请被告李某荣帮忙借款。被告李某荣与原告岳某菊的儿子系同学关系,遂向岳某菊提出借款10万元,三方协商签订了借款协议。协议签订后,原告岳某菊提供借款10万元,由第三人李某波收取,李某波按月向原告支付利息。2016年6月,李某波未能支付余款。经法院判决,由李某荣与李某波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拒不配合调解,想方设法试图逃避法院执行。执行第四分队分队长冯海斌统筹指挥,委派执行员薛文强多次协调,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相关线索,并依法对两名被执行人采取惩戒措施。慑于压力,9月24日,被执行人李某荣与李某波将债务如数偿还。

“不管执行的过程有多困难,只要你们的合法权益最终能得到保障,就是对我们最大的肯定。”薛文强对岳某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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