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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实习期酒后驾驶被罚1400元记25分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19-10-23

  本报讯 日前,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安峪中队查处一起实习期未随车携带驾驶证且饮酒后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车辆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10月15日,执勤民警在辖区曲绛线15KM处设卡对过往车辆逐一检查。上午10时43分,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小型轿车驾驶员发现前方有交警执勤,便迅速调头驶向一家饭店门口欲躲避检查。执勤民警依法将其控制,在与驾驶员进行交谈过程中,闻到驾驶员嘴里透出一股酒味,现场对其进行检测,检测显示该驾驶员属于酒后驾驶。后经公安网系统查询和进一步询问,发现驾驶员侯某某现在还处于实习期,且未随车携带驾驶证。

最后,民警依法对侯某某给予罚款1400元、记25分、注销驾驶证的处罚。 (张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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