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祁克宁时间:2019-07-30
本报讯(记者 祁克宁)7月29日,我市召开政府投资项目工作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杰参会。
今年4月14日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投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7月1日起施行,这对于依法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条例》的落实工作。为进一步贯彻好市委财经委员会议精神,全面提升项目谋划水平,我市专题召开政府投资项目工作会议,认真学习《条例》,研究安排政府年度投资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会上,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对《条例》进行了全面解读,并对市本级政府年度投资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
陈杰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持续深入地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条例》。要通过深入学习、全面理解《条例》的立法目的、基本要求和各项具体规定,增强投资管理法治意识,自觉把《条例》的各项制度规范作为从事政府投资工作的行为准则。要认真完善、不断加强《条例》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发改、财政等部门要根据《条例》确定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及其授权,尽快研究出台我市相应的配套制度或实施细则;要各负其责,扎实推进政府2020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同时,项目谋划上要有前瞻性,项目要有合法性、科学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要严把时间节点,强化工作举措,合力做好项目申报等相关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政府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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