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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召开 朱鹏主持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18-04-04

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召开

朱鹏主持


本网讯(记者 张 越)4月2日,市长朱鹏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市政府2018年重点工作承诺有关情况,原则同意《运城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杰,副市长陈竹琴、郭尚礼、卫再学、崔元斌,市政府秘书长张保安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重点工作承诺制是市委作出的一项重大制度性工作安排,是“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各项工作推进的重要抓手,也是实现今年我市各项工作创一流的重要举措。全市政府系统要深刻理解市委的意图,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抓紧抓牢抓细抓实抓好重点工作承诺制,推动市委重大制度性安排落地生根。结合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重点考核指标和重点工作,按照市委三届、四届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市两会等重要会议安排部署,围绕重大改革事项、民生实事、党建工作、“三大攻坚战”等进行承诺。要根据承诺事项,进一步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全面压实,全力推动,使承诺制成为全市上下的一盘棋、一张网,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落实,推动大运城建设取得扎实成效。要强化承诺制的严肃性,以刚性的约束确保落实,做好过程性的跟踪问效,确保承诺事项推进的质量和效果。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督导检查,做到所有承诺事项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每一项工作见真见效。
会议指出,各单位的法制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法制审核工作。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要积极探索建立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制度,明确审核内容,细化审核程序,规范法制审核工作方式和处理机制,规定法制审核时限,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修订完善,对本单位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制定具体规定,并报政府法制机构备案。政府法制机构要加强对各行政执法机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责编:董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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