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3月18日,绛县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的工作人员,来到山西浩之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解读该企业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受的减免税项。
山西浩之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绛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内一家国家农业部定点农药生产企业。该企业按往年的土地使用税政策,应缴纳24628.19元,依照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的相关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25%计算能减免6157.05元;该企业符合小微企业标准,预计比上年又多减免1万余元。
“税缴减少了,成本降低了,企业轻装好盈利嘛!”该企业负责人马建桥高兴地说。
近日,该局积极做好相关政策宣传与解读工作,及时把好政策传导到每一位纳税人。截至日前,共散发宣传单500余份,点对点,面对面辅导纳税人300余人。 (李淑芳)
(编辑 吴琪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