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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城县人民法院着力解决群众告状难小记

来源:发布者:时间:2016-11-02

真诚换民心
——芮城县人民法院着力解决群众告状难小记

10月28日,对于芮城县陌南镇的李某来说,是一个值得高兴的日子。困扰了他7年的土地承包纠纷案得到化解,他收到了25000元补偿款。
当日下午3时许,李某拨通了芮城县人民法院院长张伟的电话,将消息第一时间告诉了他。这件纠纷案能够得到圆满解决,还要得益于芮城县人民法院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着力解决群众告状难的问题。
承包合同起纠纷
16年前,芮城县陌南镇某村村民李某与邻村村委会签订了一份土地承包合同,李某承包黄河滩地206亩,双方约定承包款为每年5000元,期限为三年,承包款一年一交。2000年10月16日,李某交了2001年的5000元承包款后,对方只让其种了80亩地,这样算下来相当于多交了3000元。无奈之下,李某将对方诉至法院,后经镇政府、村委会几方调解协商,李某撤诉。
2004年1月,双方重新签订了合同,期限为五年,但该合同至今未履行。在先后两份合同签订期间,对方让李某交了河滩管理费等费用,加上以前多交的3000元,李某总共多交了7200元。2009年9月,李某一纸诉讼,又将对方告到法院,请求履行合同,返还多交的钱及利息共计12572元。后因种种原因,此案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从2009年开始,李某便开始了长达七年的上访,他也因此成了远近闻名的“老上访”。七年来,他抱定一个信念,他相信法律的公正。
“老上访”遇到新院长
2016年8月,芮城县人民法院新的领导班子组成,53岁的张伟出任院长。到任后,他深入全县十个乡镇进行调研,倾听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呼声。
军人出身的张伟有着雷厉风行的作风和果敢的性格。8月9日,该院向社会公告,敞开大门,接受来访。9月9日,该院又出台了院领导周接访日制度,规定每月的第二周五个工作日为接访时间,要求接访领导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由院领导在《接待来访人员登记表》上签署明确的处理意见,提出办理的责任庭室或责任人及办理期限。
一个多月里,张伟共接待群众来访80多起200余人次,签发院长“督办令”13条,使几十件疑难案件得以化解。与此同时,该院陌南和大王两个基层法庭相继在辖区恢复了办公,方便了群众就近诉讼,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10月11日,对李某这个“老上访”来说,注定不寻常。当天是该院实行院领导周接访日制度的首个院长接访日,上午10时许,76岁的李某来到法院。见到院长后,老人便诉说起这起土地承包纠纷案。仔细听完老人的一番倾诉后,张伟当即责成有关人员10月底前解决此案并签发了院长“督办令”。
联动调解化积案
对李某一案的督办令签发之后,在繁忙的工作中,张伟时刻关注着案件的进展情况,并想方设法督促案件尽快结案。10月19日,该院陌南人民法庭对此案进行了调解,院长张伟进行了现场指导、监督和协调。
经过法庭调解,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最终达成了如下协议:一是原告与被告2004年1月签订的滩地承包变更合同终止履行;二是被告一次性补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25000元,调解书生效后立即履行。(冯宏涛 汪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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