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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人民公仆]杜英杰:路畅民安勇担当 尽职尽责好公仆

来源:发布者:时间:2016-08-26

8月25日,绛县人民大会堂庄重而热烈、掌声四起,县人大常委会命名表彰“优秀人民公仆”,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杜英杰荣获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优秀人民公仆”荣誉称号。


【个人简介】

杜英杰,现任绛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大队长。因工作成绩突出,2013年5月被评为“运城市劳动模范”;2015年1月被评为“运城市优秀人民警察”;2016年5月荣获“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他所带领的交警大队连年被评为市、县“规范执法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被市交警支队评为“2015年全市交通管理工作先进大队”,被绛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2015年县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先进事迹】

上任伊始,杜英杰就把“全县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少死一个人”,作为工作的最大政绩,坚持在预防交通事故上用心思、下功夫。他亲自参与编写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读本》、《交通安全提示年画》、《城乡交通安全知识读本》等,免费发送到全县城乡驾驶人及中小学生手中。带领队委班子深入全县十个乡(镇),对205个行政居民组长以上村干部召开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大会。在全县“两会”、经济工作会、东华山庙会、“4·30”安全日、“12·2”、“12·4”法制宣传日、安全生产月等重大活动期间,全方位多角度地做好全县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利用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平台等向广大驾驶人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了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

为优化县城道路交通环境,在县城施划停车位1238个,新增摩托车、自行车停车位230个,公交车位22个。在省道沁东线、王横线、曲横线等全县208个村级路口安装了减速带,共计2100余米,有效地从源头上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2012年5月13日,在古绛镇勃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年仅三岁的王佳琪受重伤昏迷被紧急送往西安救治,左腿高位截肢,右脚也需要做手术,在了解小佳琪缺手术费时,杜英杰立即组织全体民警募捐,带头捐出500元,并替知晓此事的儿子捐款100元,大队民警为小佳琪医疗救治献爱心捐款共计6450元,在他的倡导下,省、市交警系统和社会各界纷纷伸出援助之手,很快为小佳琪捐款近30万元,保证了手术的顺利进行。他和全体民警经常走进农村困难户里结对子展开帮扶工作,为贫困大学生助学捐款,向灾区捐善款,为群众义务修路、扫雪、清理路障,为失学儿童给予经济求助……仅2012年春节就做好事178件。

交通管理工作在外人看来是一个权力很大的部门,但他始终认为,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只有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才能对得起身上的警服,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尊重和爱戴。所以,在路面执法、事故处理中,他都坚持不为金钱、权利、人情、关系所左右,从来不说情、不吃请、不受贿,不给民警打招呼、施压力,积极支持民警的工作。

路漫漫其修远兮,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任重道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杜英杰同志将始终把“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平安出行”作为永恒的主题,继续在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保民生的道路上披荆斩棘,破浪前行。

(记者 薛夏萌 杨晶茗 通讯员 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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