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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算清了,心也顺了”

“司法释明”化解一起万元纠纷

来源:运城晚报时间:2025-12-19

“本以为要走一次漫长的再审程序,没想到法官几句话就把问题说清楚了。”近日,在新绛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某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由衷感慨。一起因工作疏忽引发的18000元重复赔付纠纷,在司法释明后得到妥善解决,不仅避免了程序性诉累,更让公平正义以一种被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落到了实处。

这起案件看似绕了一段“回头路”,最终却在释法明理中走上正途,也为司法释明在纠纷实质化解中的独特作用提供了一次生动实践。

“多出来”的赔付

从何而来?

事情要从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说起。2024年11月17日,小石(化名)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经认定,对方车辆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小石入院接受治疗,并产生医疗费49300元、伙食补助费6400元、营养费3000元,合计58700元。

2025年11月24日,小石与肇事车辆投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上述费用由商业三者险予以全额赔付。调解协议依法生效,案件看似尘埃落定。

然而,在后续履行赔付程序时,保险公司内部审核发现,小石的部分医疗费用此前已由另一家保险公司在涉案车辆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了18000元。根据现行保险理赔规则,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在赔付顺序和责任范围上具有法定区分,已在交强险中赔付的费用,不应在商业三者险中再次计算。

这意味着,商业三者险实际应承担的赔付金额为40700元,而非调解协议中约定的58700元。这笔“多出来”的18000元,源于调解过程中计算疏漏。

由于调解协议已生效,保险公司赔付系统无法通过审核。为纠正这一错误,保险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关于“重大误解”的相关规定,向新绛县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再审之前

先把“理”讲清

再审申请提交至新绛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后,承办法官并未立即启动再审程序。经梳理发现,案件争议并不涉及事故责任或事实认定,而是一次明确的计算疏漏。

“如果直接进入再审程序,不仅周期较长,也会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基于这一判断,法官决定以司法释明为切入口,尝试通过释法说理推动纠纷实质化解。

法官主动召集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围绕争议焦点逐项释明。“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是分开计算、先后赔付的,已经赔付的18000元不应重复计算,这既是法律规定,也是公平原则的体现。”法官结合法律条文和保险理赔规则,用通俗直白的语言逐条讲解,既向小石说明重复赔付的法律不当性,也向保险公司解释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边界。

随着法官清晰释法明理,双方疑惑逐渐消除。小石在听完解释后表示理解:“法官把道理讲得很明白,这18000元已经赔过了,我不能再拿不该拿的钱。”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也对新绛县人民法院高效、柔性的纠纷化解方式表示认可:“如果走再审程序,时间和精力成本都很高。通过释法把问题解决在前端,既合法也高效。”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重新达成和解,小石自愿放弃重复赔付的18000元,保险公司依法履行剩余赔付义务。一场原本可能进入再审程序的纠纷,在诉讼服务中心便得到圆满解决,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司法释明不是简单的‘答疑解惑’,而是要用当事人听得懂的语言,把法律的道理讲清楚、说明白。”新绛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新绛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把全流程司法释明融入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止步于诉前,让法律条文不再冰冷,让公平正义在一次次耐心沟通中变得可感、可触、可信。

 记者 樊朋展 刘凯华 张蕊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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