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2025-09-10
在当前经济结构优化与增长动力转换交汇的关键期,推动市场环境持续优化无疑是塑造发展新动能、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强化竞争监管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健全市场竞争状况评估体系,提升竞争监管执法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将加强竞争监管执法作为推动市场公平竞争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清理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坚决纠正限制、排除竞争的行政行为,提升市场一体化水平。与此同时,依法严肃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侵犯商业秘密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经营者集中审查的分类分级机制,确保市场运行规范有序。监管方式上,秉持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综合运用行政指导、约谈提醒、指引说明、合规承诺等方式,合理包容企业创新中的探索行为,为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持续优化经营主体发展环境,充分激发市场竞争活力。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破除各类隐性和显性市场准入壁垒。加快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市场活力。同时,统筹把握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的协同发展关系,防止垄断行为挤压创新空间,推动建立公平有序的竞争格局。落实科技创新导向的竞争政策,鼓励企业通过技术研发、产品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等方式积极参与竞争。
改进行政监管行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严格规范招商引资、项目引进、财政补贴、资源配置等政策工具的使用,防止因地方保护、行政垄断等行为破坏市场统一。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动审查结果刚性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建设,确保各类政策措施在制度层面公平公正。进一步完善反垄断执法协同机制,加强中央和地方、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推动形成竞争监管工作合力。同时,推进政府监管由管行为向管规则、管预期、管环境转变,提高政策透明度、稳定性和可预期性,为经营主体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摘编自《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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