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临汾新闻网 时间:2025-07-15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杨全) 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修订出台《临汾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下文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对于厘清部门工作职责、提高安全监管效能、防范遏制各类事故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共分总则、各有关部门(单位)职责、附则等3个部分、60条。
《实施细则》强调安全监管工作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坚持责权利相统一、分级和属地监管相结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和“审”“管”衔接、“防”“救”相承的原则,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明确责任分工,推进联合执法,消除监管空白,形成监管合力。
另外,《实施细则》对综合监管部门、行业安全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据部门职能履行的共同职责做出了明确规定,重点明确了一些新行业、新模式、新业态的监管部门及其职责,依照相关规定调整细化了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对于推动可持续发展、保持安全稳定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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