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登录|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文史>

读不尽,品不完的盐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4-01-23

□白玮 安玉霞

河东池盐博物馆展示的古法制盐场景。河东池盐博物馆通过介绍盐池形成、盐业发展变迁等内容,集中展示盐文化发展历程。 王皓 摄

拥有盐,就拥有富贵

对漫长的以农耕文明为生存线的古中国来说,除了粮食和土地,盐就是第二产业里最大的财富。因此,抓住了盐,就等于抓住了富贵。

在几千年的王朝史里,不管是国家,还是游走于江湖的商贩,几乎都把盐视为实现暴富的最佳途径。因为土地都是帝王家的,粮食又是民生之本,铁是兵器之本,都不能商用。只有盐,才具有最大限度的操作空间。

在所有财富故事的脚本里,几乎都有国家的身影,因政策变化而富贵,也因政策变化而衰落。这一点,在盐的富贵里表现得淋漓尽致。

而对一直行走于权力边缘的盐商来说,真正的富贵是从盐引开始的。盐引是古代王朝给盐商的卖盐许可证。盐在古代都是由国家垄断的,不是谁都可以卖的,国家给你盐引你才有权销售。

所以,拥有了盐引,就等于拥有了富贵。由盐滋生的盐引源自大明王朝。

朱元璋开国不久,为了防止元朝残余势力的反扑和侵扰,在东自辽东、西至甘肃的辽阔边境上,常年驻守着八十万边防大军。保证八十万大军的日常补给是一项庞大工程。为了减轻国家的压力,明王朝就想出一条妙计:诏令天下商人前往边关输送粮草。国家为此给出的回报是,发放给商人们同等比例的盐引,准许商人们在指定地区销售食盐。这就是著名的开中制,它和后来推行的以纳银代替纳粮的体系合称开中折色制。

开中折色制在维持了大明帝国边关粮草供给的同时,造就了一代代富贵盐商的传奇,也成就了得地利之先的晋商们的商业帝国。

到了清朝,清廷在沿袭明制的基础上,实行引岸制度,规定盐商运送销售食盐,必须向盐运使衙门缴纳“盐课银”,如此才能领取盐引。而领取盐引,又须有引窝。

引窝就是运输食盐的特权凭证,按现在的话说,就是政府的批文。盐商们为了获得这一权限,必须向国家主管部门缴纳巨额银两进行“认窝”,其本质就是花钱购买食盐的运销特权,拥有了引窝批文的盐商就等于拥有了运销食盐的超级权限。

盐缔造的财富神话

扬州盐商们就是在这一背景下迅速发迹的。扬州本不产盐,但它的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它处在长江、淮河和隋唐大运河的交汇处。当时全中国最大的盐产地——两淮盐场所产的盐,都由水路经过扬州,销往各地。扬州既是两淮盐业管理机构的驻地,也是中国最大的食盐中转站。

凭着天生的“逐利”嗅觉,各地商贾纷纷提款下扬州。一时间,自山西、陕西、安徽前来领取盐引的商人们瞬间就把扬州挤爆了。原来的扬州城已经容纳不下新增的人口,城市不得不向东边靠近运河的盐商聚居区扩延。

扬州城因为盐商的到来而扩建,商人们在这里修建了精美的会馆,砌起了新的城墙。清朝人曾下过这样的断语:“扬州繁华因盐盛。”

在这里,商人、官员觥筹交错,夜夜笙歌。小小的盐引就这样写下了扬州财富故事的传奇。

对聚集到扬州的商人们来说,通往财富的道路简单而明确:他们只需从官员那里获得盐引,以换取更多的盐。

就是在这种政策背景下,作为“代盐人”,盐商垄断了全国食盐的销售与流通,甚至操纵盐价,获取巨额的垄断利润。当时,两淮盐商的销售区包括安徽、河南、湖南、湖北和江西等省份,是全国十一个销盐区最大的一个,利润高、范围广,使得扬州盐商富可敌国。富者的银两以千万计,百万银两以下的都只能算作小商贩。

经过康熙、雍正、乾隆三朝的积累,扬州盐商的财富量和影响力达到极致。单就财富的总量来说,放眼全球,无可匹敌,以乾隆三十七年为例,扬州盐商为清廷国库提供的盐税占到世界经济总量的8%,盐商们真的是富甲天下。

也正是因此,扬州菜才缔造了像马曰琯、马曰璐马氏二兄弟和江春、江昉二江兄弟的财富神话,更铸就了扬州文人菜的繁华。

盐,搅拌历史大锅的调料

在几千年的中华王朝历史和世界文明史的烹煮过程中,盐就像法师手中的法器,冥冥之中,总是在历史的大锅中,搅拌着一个国家的心脉。

仅就中国历史来说,自盐被发现以来,在国家的兴衰中,一直重复着这样的怪圈:每一个中央集权王朝建立之初,都会轻赋税、薄徭役,将盐权放归民间,由民间自营。随后,国家为了填补中央国库的空虚,又将盐业专营起来,以满足国家庞大的财政开支。接下来,国家控制力越来越弱,盐权逐渐被瓜分。盐,成为盘剥民生的工具,盐价不断高涨。

在盐价居高不下时,民间商贩开始不畏生死,走贩私盐。最后,民间纷争,天下大乱。于是,一个新的王朝建立。

几千年下来,历史的循环路线就是在盐锅的翻腾中不断重复着翻炒!盐正,则国正;盐失,则国乱。就像我们日常的炒菜,盐正,则味正;盐一旦乱放,这饭就乱成了一锅难以下咽的糊涂粥。

盐就是这样与王朝的兴衰更替息息相关,读不尽,品不完……

 (《农村大众报》)


网站声明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