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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全力守护节日期间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三门峡日报发布者:时间:2023-01-05

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元旦前夕,市政府食安办发布相关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相关部门严防严控风险隐患,守牢食品安全底线,确保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强化风险研判,加强问题排查,全面深化治理,坚决避免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负面舆情事件;针对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加大对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务必追根溯源、查深查透、严格防控、及早解决。

要强化全程监管。把好“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加大对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重点产品上市前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以及违禁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环节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压实食品生产销售单位、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原材料采购储存、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消杀记录、食品留样、产品出厂检验、食品安全自查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要强化重点监管。要结合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类的监管,以农村地区和城乡接合部、学校(含幼儿园)周边、养老机构、旅游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火汽车站、商业聚集区等为重点区域,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大型商超、养老机构食堂、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连锁餐饮单位等重点单位,对节令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米、面、油、肉、蛋、奶等重点品类,开展全面监督检查,严把进货关、生产关和销售关,最大限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对团圆饭、年夜饭、大型活动、农村集体聚餐等人数众多的聚餐行为,要提前介入,重点防控,坚决防止发生聚集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

要加强抽检监测。针对性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加大对农村食品、传统食品、节令食品、地方特色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发布消费警示,并依法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查处,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要严肃执法办案。对通过监管执法、抽检监测和群众投诉举报等发现的问题,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并及时追踪整改成效;对于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行为,要严惩重处,并主动公开查处结果;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此外,通知指出,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深入社区、景区、商场、车站等场所,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引导,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动员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人人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记者 田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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