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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台廉吏仝卜年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2-12-14

仝卜年(1781年—1848年),字子占,号涧南,山西平陆辛店人,嘉庆庚午(1810年)举人,辛末(1811年)进士。先后任粤、闽两省县令达15年,所到之处除奸剔弊、政绩卓著、有口皆碑。他在台任官17年,兴教育,办学堂;建砖窑,灭火患;抵外侵,保疆土;杀奸佞,强国本,立下卓著功勋,深受民众爱戴。

爱民如子 利民恤民

仝卜年天资聪明,勤奋好学,1810年考中举人。1811年,由师友资助进京赶考,名登进士。尔后,仝卜年赴广东肇庆、山东鲁中、福建惠安、台湾等地任职,每到一处为官,都留下为民造福的称颂。

道光十一年(1831年),仝卜年调任台湾东北部噶玛兰厅通判府时,众多官员在县衙外恭迎仝卜年,看到轿子后一拥而上,孰料轿中走下来的却是一位老奶奶。原来,半路上仝卜年在轿中看见病重的老奶奶行走艰难,便让轿于她,自己下轿沿路私访,体察民情。

道光十三年(1833年),噶玛兰厅一带遭遇岁荒,一时米价上涨,百姓食不果腹,叫苦不迭。仝卜年当机立断:即从常平备贮谷仓内,借碾两千担谷平粜,冬成籴补归仓。既免乞籴邻封之烦,又省富户摊派之扰,且又让旧谷推陈出新,而无朽蠹之虞。储之有余,民食无艰,洵第一储备善政也。自此,仝卜年名声大振,当地百姓编出歌谣来颂扬仝卜年的政绩。

励精图治 勤政有为

嘉庆十一年(1811年),仝卜年赴广东肇庆任知县。经调查了解,发现高明县周边百姓行路难,亲率民众修筑了异常艰难险峻的三貂岭山路,使瓜果蔬菜得以运出去,日用品得以运进来。

道光十一年(1831年)年底,仝卜年升任台湾抚民理番海防粮补通判,驻噶玛兰厅(今台湾宜兰县)。

仝卜年到台湾任职后,经常微服私访。他发现,台湾樟脑被外商以极低的价格套购、偷购。为此,他及时发出惠及樟农的告示:官买官卖,保护樟农的利益。

宜兰县居民住房多为树木柴草搭建的茅舍,容易酿成火灾。仝卜年便从家乡平陆招募了一批工匠,前往宜兰县筑窑烧砖,传授技术,帮助当地百姓盖起砖房,火患也逐渐平息。

宜兰县地处冲积平原,土地肥沃,渔民除捕鱼外,仝卜年还倡导开荒种地,教当地居民犁耕耙磨,春种秋收,让人民共享丰收的喜悦。仝卜年的夫人也将织布手艺传授给宜兰人,还教会她们缝制衣服,使台湾地方生产有了较大发展。

仝卜年赴任前,噶玛兰厅属蛮荒之地,社会治安十分混乱。仝卜年到任后,不畏强暴,力惩十余名怙恶不悛的械斗首领,按律斩首示儆。仝卜年注重道德风尚教育,向当地人传授儒学,有时还亲自授课,改革陈规陋习,当地逐渐安定有序。

清俭自律 恪尽职守

仝卜年从1811年步入仕途,到任之处为民鞠躬尽瘁,为官两袖清风,堪称廉吏楷模。

仝卜年在台湾身居要职,却廉洁奉公,从不以权谋私。他主张生活要节俭,衣遮体即可,食充饥足可。不但自己率先垂范,而且通饬全县官民勤俭节约,并将廉洁简朴之举作为考核官吏贤劣的一条标准,凡是不遵廉洁、不能节俭、不教化黎民百姓的官员将以渎职罪进行纠参。

当时,台湾道府里有人密告仝卜年将把在台湾搜刮到的民财运往老家,仝卜年很是气愤,遂叫人往大陆发一百箱“货物”。皇上闻讯后派人前去查办,结果打开箱子,里面全是砖头瓦块之类东西。皇上恍然大悟,更加器重仝卜年。

仝卜年在台湾为官十多年,有人猜想他早该赚得盆满钵满,其实不然。一日,仝卜年的儿子仝强要回山西老家探亲,衙役闻讯把消息密告盗匪。夜路上,劫匪将车子拦住,索要金银珠宝。岂料,箱子打开后全是台岛特产水果及一些穿剩的旧衣服。恰巧台岛海防巡役赶到,擒了劫匪。闽浙巡抚李怀玉亲查此案,洗清了仝卜年的不白之冤。闽浙巡抚、总督联名为仝卜年请功,道光皇帝在太和殿接见,尽列其功,给予嘉奖,加官晋爵。

仝卜年正是靠清廉自律、勤政为民赢得了民众的认可和颂扬。告诫每一位党员干部不管处于什么位置,都要做到爱民为民,为群众办实事,以清正廉洁规范言行,以坚定的信仰信念走好新时代的赶考之路。

           本报记者 南 辽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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