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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和与胡椒贸易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2-09-27

□黄逸

郑和下西洋有明确的经济目标,每次远航均获利甚丰。“郑和式贸易”有一个副产品,此前胡椒被视为药材,因“下西洋”带回大量胡椒,使它成了调味料。大量胡椒被运回后,郑和不用担心销路。

明朝一度将胡椒折算成官员工资,甚至每斤折100两白银,官员叫苦,却不扰民间,名臣丘濬说:“今朝廷每岁,恒以番夷所贡椒木折支京官常俸,夫然,不扰中国之民,而得外邦之助,是亦足国用之一端也。其视前代算间架总制钱之类,滥取于民者,岂不犹贤乎哉。”

除“郑和贸易”,东南亚各国借口“进贡”,也将大量胡椒贩入中国。明代之前,胡椒是药,只有皇家、高官用来烹饪,很少被写入菜谱,经这一轮“强制推广”,明代几乎所有菜谱书籍都记有胡椒菜。

既然“郑和贸易”有利可图,为何史书却认为“浮海下西洋”是为“踪迹建文”?

其实,历代史家对此说均持怀疑态度,毕竟找建文帝不必去7次,这可能是朱棣的一个障眼法。自郑和第一次下西洋带回胡椒,发给监造皇宫的官员当奖金,收到奇效后,胡椒贸易迅猛发展。

当时,明朝纸币风行东南亚,换回大量黄金、白银,但纸币以国家实力为担保,郑和的大航海事业被中断后,加上明朝军事实力下降,特别是明英宗在“土木堡之变”被俘,明朝纸币在海内和海外均严重贬值,只值票面的十分之一。

明景泰四年时,一斤苏木价是5至8分银,而明廷购入价是7分,已无利润可言,这让后人产生误会,以为郑和“赔本赚吆喝”。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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