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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市民投诉受理中心12345热线办结满意案例(选登)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2-07-20

一、6月24日,山西省政务服务平台收到网民留言咨询:盐湖区北城街道个体工商户在哪里申请开办发票?

6月29日,盐湖区人民政府反馈:新办个体户信息确认和申领发票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办理:1.山西省电子官方网站(http://etax.shanxi.chinatax.gov.cn/login电脑端);2.“晋税通”手机App(手机端);3.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地址:运城市盐湖区解放北路1668号(北城初中对面)。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0359-8690860。

12345热线已在规定时限内回复网民。

二、6月28日,山西省政务服务平台收到网民留言咨询:运城市职工生育报销的报销条件、报销时限以及报销方式?

6月30日,市医疗保障局反馈:1.报销条件为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满9个月的,享受生育保险待遇;2.报销时限和报销方式为参保人员就医出院时在就诊医院直接结算。市民可随时关注“运城医保”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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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6月28日,山西省政务服务平台收到网民留言咨询:1.工伤保险报销对人员的务工地点有何标准?2.如果参保地为运城市,但因出差务工在他市发生意外,是否可以申请报销?

6月30日,市人社局反馈:1.工伤待遇支付标准和“务工地点”无关。《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五款: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2.如果参保地为我市,但因出差务工在他市发生意外,可以报销。《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职工在统筹地区以外发生工伤的,应优先选择事故发生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治疗,用人单位要及时向业务部门报告工伤职工的情况及救治医疗机构的情况,并待伤情稳定后转回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继续治疗;第四十五条: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由经办机构制定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意见,填写《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报业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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