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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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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运市监罚告〔2022〕91-584号《行政处罚告知书》通过公告形式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即为收到。告知书内容为: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长期停业未经营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你单位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拟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冯鹏

联系电话:0359-2650116

联系地址: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东区)403室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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