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登录|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钩沉>

清代专设“会试盘费银”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2-06-08

□刘永加

清代士子从事举业的支出一般包括送与学师的束脩,岁科小试的卷资、印金,参加乡会试、贡生朝考的盘费等。士子参加乡试会试花费更是一笔很大的数字,对于寒门学子而言,参加考试就耗资巨大。

清政府对士子赴考给予一定的资助,该项支出属于财政岁出部分的“科场之款”,这些经费包括“主考路费银、科场供应银,新举人花红筵燕银、会试盘费银、旗扁银、进士坊价银、帽顶银”。“会试盘费银”就是清政府资助会试士子的旅费。

对于会试的旅费补助,清初即作了规定。顺治二年“举人公车由布政使司给予盘费,各按其省份至京之道里远近以为差。”其中规定:“安徽二十两,江西、湖北皆十七两,福建十五两,……直隶、四川皆四两,山东一两,广东二十两,惟琼州府增十两,每名三十两,于领咨日给发。”

清政府对云贵两省偏远地区士子的资助除了给盘费外,还赏给驿马,允许驰驿。会试举人凭兵部火牌到驿站领马,一路驰驿赴京考试,不需支付马食;回程照领。中进士回籍者亦准许驰驿。后来,清政府对新疆士子也给照顾,允准驰驿。

清代,地方的书院和县学、府学采取不同形式资助寒门学子,宗族组织往往也设立专门基金资助本族寒门学子。尤其是嘉庆、道光年间,普遍兴起专门资助士子考试的宾兴会,资助范围包括岁科小试、诸贡朝考、乡会试等。除此之外,很多村庄本着激励和支持本村、本族子弟读书的目的,也通过捐款、捐田的方式,设立“宾兴田”“宾兴坡”“宾兴山”等,将它们出租,租金用于资助寒门学子。

 (《上海法治报》)


网站声明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