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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比天大的张释之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1-12-22

□梁丽红

张释之,字季,堵阳(今河南南阳方城县)人,在汉文帝朝先后担任谒者、公车令及廷尉等官职,以执法公允著称。

升迁依法不依意 张释之早年捐赀入仕担任骑郎,后经袁盎举荐担任谒者,因问答得当受到汉文帝的赞赏。有一次,身为谒者仆射的张释之陪汉文帝考察虎圈,汉文帝询问野兽的数量,但上林尉却嗫嗫嚅嚅回答不出,看管虎圈的啬夫从旁代答非常流利,汉文帝极度满意,准备立刻升迁啬夫为上林令。但张释之却以周勃为例,提出贤能的人未必善于辞令,且因啬夫伶牙俐齿就越级提拔他,可能会引起他人的效仿,带坏社会风气。于是,汉文帝听从了他的建议,取消了原来的打算。张释之做到了有法必依,不顺上意,维护了法规的尊严。

弹劾依法不依权 张释之因劝谏文帝不升啬夫而被任命为公车令,掌管皇宫南阙门(司马门),但不久就遭遇到了棘手问题──法律与权势的矛盾。按照汉朝的法律,“诸出入殿门公车司马门,乘轺传者皆下,不如令,罚金四两”,也就是说除了皇帝本人外,其他人经过司马门都要下车步行。有一次,太子刘启与梁王共车入朝,经司马门时不下车,张释之立刻迎上去阻止太子和梁王,坚决不允许他们入宫,并立刻报告汉文帝。当时,汉文帝正与薄太后一起,听闻此事顿觉颜面无光,赶紧脱帽向薄太后致歉,表示自己教子无方,薄太后派使臣带着她的赦免诏书来,张释之才放太子与梁王入宫。张释之不畏权贵,违法必究,为汉文帝所看重,被拜为中大夫,不久即升任中郎将。

公平执法为正义 张释之拜为廷尉后,多次面临法律与国家最高统治者意志的冲突,比较典型的一次是渭桥惊御马案。在封建社会里,为了维护最高统治者的权威和安全,至少在秦朝就有出警入跸的制度,也就是帝王出入时警戒清道,禁止行人。可有一次,汉文帝出巡经过渭桥的时候,忽然一人从桥下跑出,让御马受到惊吓,皇帝很生气,命令护卫抓住此人交给廷尉张释之法办。张释之审讯后,向皇帝报告此人犯清道罪,应该处以罚金,汉文帝怒了,一个差点伤害到皇帝的人,居然只罚点钱就可以了?张释之据法力争道:“法律是天子和天下人应该共同遵守的。现在法律就这样规定,却要再加重处罚,这样法律就不能取信于民。倘若在当时,皇上您让人立刻杀了他也就罢了。现在既然把这个人交给廷尉,廷尉是天下公正执法的带头人,稍一偏失,而天下执法者都会任意或轻或重,老百姓岂不会手足无措?愿陛下明察。”过了许久,汉文帝才释然,认可了他的做法。

类似的情形不止一次,最为激烈的是高庙盗玉环案。

在敬天法祖的社会里,偷盗祖庙和祖坟都是大罪。汉文帝时,有人偷盗了汉高祖庙中的玉环,被抓住。汉文帝很生气,下令交给廷尉处置。

张释之审清情况,按法律所规定偷盗宗庙服饰器具之罪奏报皇帝,判处该罪犯死刑。可汉文帝不依不饶,想将罪犯灭族解气。面对皇帝的怒气,张释之虽脱帽叩头谢罪,却坚持不能加重惩罚,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仅对罪犯个人实施死刑。

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往往会遇到法律与权势的冲突,有些人会选择向权势低头,但张释之却据法力争,始终做到对上不畏、对下不欺,也为天下人所敬重,《汉书》评论道:“张释之为廷尉,天下无冤民。”这应该是每一个执法者的追求。 

 (《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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